山东建立五大区域应急救援中心,配备550名专职消防员

消防员编制

5年山东省五大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总体规划布局以就近部署、快速调度、高效救援为基础,综合考虑重大灾害风险分布、救援力量投射范围等因素,科学定位总体规划布局功能。

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

依托泰安市消防支队泰山消防救援队(国家山地救援泰安队)建设,重点开展泰安等4个城市的森林火灾、暴雨、洪水、泥石流灾害、崩塌、索道、洞穴等事故救援任务

消防员编制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中心

依托省消防队鲁中消防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主要负责鲁中地区重大石化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救援。

消防员编制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中心

依托济南消防救援支队(国家地震救援济南大队)建设,主要负责全省地震、地质灾害和建筑物倒塌事故人员、洪水灾害、道路事故、高速铁路事故等应急救援任务。

消防员编制

海洋灾害应急救援中心

依托青岛消防支队(青岛国家水上救援队)建设,承担海上自然灾害、船舶火灾和海上沉船事故的救援任务

消防员编制

矿山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中心

依托兖矿集团兖矿救援大队(兖矿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重点承担济宁等5个城市矿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地震、洪水等事故的应急救援任务

消防员编制

5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依托现有消防救援队伍和所属企业省级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注册为事业单位法人,拥有专职消防队员550人。应急救援中心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保障。省级消防救援队、应急部门等部门应当制定统一的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建设、管理、指挥等具体制度和工作措施,并与其依托的消防救援队伍和企业专业救援队伍实施一体化建设。省级消防救援队和应急部门共同负责专职消防队员的招募、管理、考核、晋升、调配等工作。专职消防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消防员标准执行。企业依托的消防救援队和专业救援队的培训和管理应共同承担准备和救援任务。省级消防救援队和应急部门统一指挥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一般消防和应急救援任务由当地消防救援支队调度指挥。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由省消防救援队直接调度指挥或根据省应急部门的指挥调度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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