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芮林环境法博士生学术会议在北京大学召开

1992年10月19日至20日,第六届芮林博士生环境法学术会议在北京大学召开。本次学术会议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办,北京大学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金教授环境法发展基金承办。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福州大学、沈阳建筑大学、佩斯大学、密歇根大学、康涅狄格大学和澳门科技大学等近20所国内外大学的70多名环境法学者、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参加了学术会议。

会议以“环境法博士生的学术与成长:中外比较”为主题,旨在加强不同机构之间博士生培养方法和研究方法的交流,提高环境法学科建设和博士生培养质量。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所胡静教授、吕梦星讲师、朱炳成博士后研究员、博士生王若谷、苏美玉、李哲出席学术会议。

199会议开幕式于10月19日上午举行,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梁忠博士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资源、能源和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王锦出席了开幕式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接下来的会议分为四个单元,即“我的静门是一条山径,我的草堂——书房的柳树”,“书房突破万卷,写得像一个神——书房”,“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师生是优雅的座位”,“玉不琢,不是一张纸”

环境保护法全文

《我的静门是一条山径,我的草堂——书房的柳树》第一单元介绍了我校环境法博士生根据国内外学习经验的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第一篇文章由北京大学博士后吴凯杰主持。中国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所博士生王若谷作了题为“中国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博士生的学术成长”的主旨报告王若谷的报告简要介绍了该所博士生培养方案,该方案从课程设置、学术培训、文献研究和论文发表四个方面展开。随后,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黄春超作了题为《争创具有环境法特色的法学研究》的报告,介绍了清华大学综合跨学科的培养方法和独特的ARI研究范式美国佩斯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王会山做了题为“通过利益相关者角色扮演模式培养环境法律人才实践技能”的报告,并分享了美国佩斯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律技能课程的信息。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的胡静教授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合并教授对三位学生的发言进行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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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教师朱秉诚博士主持下一次学术报告。在此环节,福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生王力作了题为《福州大学环境法专业博士生培养概况》的报告。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吴凯杰介绍了美国环境法课程的内容结构和体系设计。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李斌瑞介绍了澳门科技大学环境法专业博士生的培养情况。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员何思达博士和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朱娟博士对三位学员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在第二单元“阅读突破千卷,写作如神——读书”中,发言人介绍了博士期间的学术训练和文学研究。第一篇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张楚佳作题为《博士论文写作中的文学阅读技巧》的报告,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生程作题为《点与面:复旦大学环境法研究的两个维度》的报告,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李若英从期刊编辑的角度作关于环境法博士生学术培训的报告。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的胡静教授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吴凯博士发表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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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第二部分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员张楚佳博士主持。华东政法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讲师朱娟博士作了题为“环境法留学之旅”的报告,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梁忠博士作了题为“环境法博士生学术培训的自我反思”的报告。武汉大学环境法律研究所博士生瞿博士在“环境的学习与思考”专题讲座上报告了自己的环境法研究经历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讲师陆梦星博士和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寇鑫博士发表了意见。

主题演讲后,10月19日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锦教授的主持下,第三单元学术讲座“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师生在一个私人房间”举行。清华大学法学院吕忠梅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胡静教授、吕梦星讲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整合教授、何雪松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朱娟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吴凯博士、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寇鑫博士作为讨论嘉宾出席会议。所有参加会议的博士后和博士生都参加交流、讨论和学习。吕忠梅教授指出,合格的博士生应具有强烈的学术兴趣、坚定的学术毅力和系统的法律思维。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博士生应该采取循序渐进、低调务实的态度,不能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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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四单元“玉不是磨光的,它不是磨光的纸”中,演讲者分享了他撰写博士论文的写作和研究经验。第一篇文章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吴凯博士主持。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所讲师吕梦星博士分享并交流了荷兰的法学博士培养模式及其撰写英文论文的经验。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寇鑫博士作了题为“坚韧不拔,金石可开”的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田博士作了题为“重视文学研究”的报告华东政法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的朱娟博士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合并教授作为评审员,对主讲人的报告发表了精彩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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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由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欧淑田博士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吴凯博士作了题为“撰写环境法论文的特点和程序”的报告。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朱秉诚博士作了题为“环境法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写作”的报告。戴博士是美国康涅狄格大学的研究生,她从能源和环境法学科务实和多样化的角度分享了自己在学术和发展方面的经验和体会。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所讲师陆梦星博士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员何思达博士发表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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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告结束后,王锦教授代表会议组织者对学术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对所有为会议做出巨大努力的来宾和工作人员表示衷心感谢。会议圆满结束。(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所王若谷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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