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发布虚假广告和非法借贷26人

据安徽省芜湖市九江区法院官方微博,11月5日上午,九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认定李俊等26名被告参与黑案。被告人李俊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余25名被告被判处17年零9个月至9个月的有期徒刑,并被罚款。

非法放贷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被告李俊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增选被告王艳、王长武出资,共同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从事非法借贷活动。该公司利用报纸和其他媒体发布虚假广告,诱使受害者前来借钱。贷款时,公司提前扣除30%的名义本金和500元/人的门到门费用,签订虚假房屋租赁合同和高额罚款借据,制作虚假凭证勒索受害者。随后,被告人李俊不断扩大非法借贷业务规模,先后成立了一批非法小额贷款公司,并聘请被告人马欢欢、戴文君、罗宇等专门负责催收,逐渐形成了以李俊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017年上半年,被告李俊成立了专业讨债公司,先后签约多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赴海外访问,利用蹲点、跟踪、定位等非法手段寻找客户,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敲诈、挑衅、殴打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平衡账户”为借口虚增债务,任意收取高额滞纳金,并试图侵占受害人财产。组织体系严密完整,日常管理精细规范。以李俊为首的黑社会组织达到了顶峰。

非法放贷

从2010年到2018年1月,该组织依靠组织力量实施了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59起犯罪行为。他多次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带走受害人的汽车、金银珠宝、灵芝等贵重物品,肆意侵占受害人的财产。与此同时,通过骚扰受害者的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威胁活埋受害者、强迫受害者跪下并扇自己耳光、站着和蹲着惩罚他们,受害者及其亲属的个人权利和尊严受到严重侵犯。因此,许多受害者遭受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严重的身体和精神伤害,形成了强大的心理威慑,不敢通过适当渠道举报和指控。结果,许多人负债累累,变卖财产,与朋友分离,甚至精神崩溃,自杀。以李俊为首的黑社会组织严重干扰了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199法院认为,以李俊为首的犯罪组织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四个特征,应当依法认定为黑社会组织。根据26名被告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性质以及他们在黑社会组织中的作用,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北京青年报记者孔

编辑/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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