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遵义市从9月1日起提高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标准。
.大病保险中的“大病”不指特定疾病,而是指因疾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遵义市参保城镇居民在一个参保年度内(1月至12月)因住院或门诊特殊疾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达到一定数额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
只要参保人员参加遵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NCMS参保人员享受NCMS大病保险待遇),就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遵义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免赔额为1.5万元。
根据新政策,普通参保人员的免赔额为1.5万元,分段报销比例为:6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特殊被保险人的免赔额为6000元,分段报销比例为:6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80%。
特殊被保险人包括:贫困人口;20世纪60年代初,前雇员的数量减少了。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困扰;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立卡归档不良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参保人员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无需个人缴费,无需个人申请报销。参保人员只能持本人的社会(医疗)保险卡到指定的医疗保险医院享受大病报销。
资料来源:遵义日报
编辑:秦青
审核:余德江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