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
出台了新的
|提取和贷款规定,将于199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9年10月21日,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要求,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新规定对原有的退出和贷款政策进行了微调,主要包括取消部分证明材料、延长购房退出时间间隔、对租赁住房退出金额进行差异化安排、限制非法欺诈人员退出并实行联合处罚、限制部分交易性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等。
Watch 01
撤销部分回避业务所需的证明材料
据介绍,新的回避规则调整了不适合当前回避业务的相关证明:
撤销《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失业证明》等。,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等平台直接验证员工的失业证明数据。
取消“永久居留证明”,在国外或港、澳、台定居的员工可提交销户证明、回乡证或MTP证。
watch 02
购买取款间隔的有效期从2年延长到3年
此外,为了进一步支持员工的住房消费,新的取款规则延长了购买取款业务所需的购买取款间隔的有效期。新规定规定,购买时间和员工的申请提款时间间隔在3年以内,可以根据相关发票、税务收据和其他凭证的开具时间进行计算
手表03
基本保障对象可按实际租金从公积金中提取
据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更好地支持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工作的发展,新的提取规则对市住房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基本保障对象在提取租金金额方面给予适度倾斜。
是指属于基本保障对象的员工,可以选择通过公积金中心自助服务平台或深圳市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办理退租业务。实际租金支出可以按月提取,且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属于基本保障对象的职工,可以选择按每月实际租金提取公积金,也可以选择按不超过当月应缴纳金额的65%提取公积金
其他员工申请租赁提取业务,租赁提取金额仍按照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支付金额的65%执行
方面04
规范购房提款业务受理
负责人介绍,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非法提取控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仅限于投机或其他投机活动。新的提款规则进一步规范了购房提款业务的受理。如果员工的房产证上有配偶、父母及子女以外的其他权利人,深圳公积金中心将不受理该套住房的购房提款申请。
手表05
违法提取公积金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公积金中心自确认违法提取行为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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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限制交易住房可申请公共贷款
据报道,目前,当员工购买部分限制交易住房时,公积金贷款的需求正在增加,预计未来购买此类住房的员工家庭数量将继续增长考虑到这些员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迫切需要,新的贷款条例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交易类型增加了一些限制新的
贷款条例规定,根据深圳市住房政策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购买住房的员工,将被限制在一定期限内转让,仅限于特定对象或在其他类似情况下,员工可以使用住房作为抵押,并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条例》和新的贷款条例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企业对企业贷款,但本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手表07
规范申请拆迁安置公有住房贷款
据了解,在当前深圳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更新项目中,拆迁房屋往往涉及借款人需要在贷款偿还前取消抵押权。
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确保公积金贷款资金的安全,有效防范贷款资金的风险,新的贷款规定规范了公积金贷款结算前的抵押权注销业务。明确规定公积金中心在抵押人或第三方对未偿还的公积金贷款重新提供全额担保的前提下提供协助,因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等原因需要拆除抵押房屋、取消抵押权的。
此外,对于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涉及购买新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新规定规定公积金中心可以接受贷款申请,前提是员工、项目实施者或开发单位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条例》和新规定的要求提供全额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