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务院批准,中央农业厅、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的重要政策文件。农民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了全国近一半的农民。《意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哪些规定,如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已有222.7万个农民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和农村部副部长韩军表示,农民合作社因其产业类型日益多样化、合作内容丰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已成为引领农村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然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起步较晚,面临着运作不规范、与成员缺乏紧密联系、指导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引导其规范化发展。在
199农民合作社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存在一定数量的“空壳合作社”,表现为农民成员的实际参与不足、生产经营活动不到位、经营不善导致经营中断,甚至以合作社的名义进行非法金融活动。的韩军表示,《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清理“空壳俱乐部”的相关要求依托农民合作社综合协调机制共同讨论,按照“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推广一批,支持一批增长”的办法,实施分类处置同时,顺利退出机制扩大企业简易注销申请范围,对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推进企业简易注销退出市场改革。
试点示范是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的有效途径2018年9月,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启动了第一批试点项目,以提高全县农民合作社的质量。
”针对当前农民合作社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意见》重点加大了金融项目、金融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创新力度”韩军分析,一是加大金融项目支持力度统筹整合资金,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示范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支持力度。作为支持的重点第二,创新金融服务结合农民合作社的功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支持金融机构向农民合作社提供金融支持鼓励国家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创新发展适合农民合作社的担保产品,开展中央政府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的保费补偿试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合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袁鹏认为,未来农民合作社的多元化和多样化要求相关政策在服务农民的基本原则下更加包容和灵活,最大限度地为不同形式的合作社创新提供制度空间,更好地满足不同类型农民的不同合作社需求。“在发达农业地区,重点发展高度市场化的粮油、果蔬、畜禽等产业,重点鼓励发展以产品为导向、以专业合作为导向的合作社。在贫困地区,应发挥传统社区的自然资源优势,鼓励发展区域性社区型农民综合合作组织。”袁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