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第二套房的贷款不会算作第一套房,但北京的许多中介机构仍在帮助购房者首付,使第二套房成为第一套房,以方便交易。朝阳区
199的一位中介表示,如果买方名下还有其他房产,他们可以将其抵押给中介公司,贷款可以在7天内发放,不会延误购房进度。中介自然不傻,做这种生意会收很高的费用。手续费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收取贷款金额的1.08%作为利息,收取贷款金额的0.1%作为中介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第二,每月收取贷款金额的1.5%作为利息,并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在第一种情况下,买方需要与中介就预付款的期限达成一致。假设提前还款100万元,贷款使用8个月,买受人一次性支付8000元(8个月每月贷款额的0.1%)及利息86400元(8个月每月贷款额的1.08%)如果购房者提前还款不足8个月,中介费用不予退还,利息按天数退还,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算。
第二种情况,假设提前还款100万元,还款2个月,买受人一次性支付利息3万元(贷款金额的1.5%,共2个月)。如果买方提前支付少于2个月,实际利息根据所用天数计算(少于1个月为1个月)
除了这种非法操作之外,将第二套房改为第一套房的情况也非常严重。一些机构表示,只要客户提供身份证、账簿和信用记录,这些机构就会解决第一套房的问题。业内人士称,这一操作的80%是由于中介向银行提供了虚假材料,银行也可能会放出水分。简而言之,这将是一次非常危险的行动。
由于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佣金来源是为交易提供便利,中介机构经常为了交易和旅游而实施许多非法行为,整个行业的氛围需要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