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微型企业免交社会保障单位的缴款。

新华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军20日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分期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据初步估计,分阶段减免三个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的出台,这一次预计将超过5000亿元,比去年的综合计划,以大幅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游军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2020年2月起,各省可以免征中小微型企业养老、失业、工伤等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免税期限不得超过5个月,即免税政策可实施至6月。湖北省可以将免税范围扩大到各类被保险企业减,即除湖北省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可将大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的三个社保单位缴费减半,且减收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由于政府机关和机构不涉及商业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在这一救济政策的范围之内。延期付款,即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有严重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延期付款。延期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延期付款期间免交滞纳金。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20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会议上说,今年2月,部分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企业按照规定进行了退费和抵免,缓解了企业经营困难。

同时,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及时调整信息系统配置,添加企业类型标签,简化和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和APP palm功能申报相关功能,使企业“不需要填写表格”和“不需要联系”即可享受减免优惠,并快速办理延期支付等业务。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确保员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对于一些2月份已经缴纳的企业,要按照规定进行退款和抵免,并做好安排,这样才能真正缓解企业经营的困难。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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