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五年时间,捷豹路虎和江铃控股结束了为期五年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之争。
1年8月8日,艾财经从中国司法文书网获悉,最高人民法院驳回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裁定江铃控股陆丰E32型外观设计专利无效。
路虎E32是江铃控股2014年推出的路虎X7,是路虎第一款中高端SUV车型上市后,路虎X7因其外观类似于路虎的运动型多功能车而引起争议
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的调查,江铃控股于2013年11月6日申请路虎X7的设计专利“路虎(路虎E32)”据了解,授权公告日期为2014年4月23日,专利权人为江铃控股
1992014年7月,路虎公司就上述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无效宣告请求。2016年6月,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被诉决定,认为陆风X7外观专利与极光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无明显差异,宣布所有陆风X7外观专利无效。江铃控股针对该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结果,法院认为陆风X7的多个细节的结合足以对该车的整体外观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撤销该无效宣告
199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上诉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8年11月二审裁定原判决错误。与evoque的设计相比,上述专利之间的差异没有达到“明显差异”的程度,因此一审判决被撤销,X7外观专利被宣布无效。 1992年12月16日,019,江铃控股的再审申请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最高人民法院认为X7的设计与赢创的设计没有明显区别。此外,evoque的“悬挂式屋顶设计”构成了其独特的设计特色到目前为止,双方的知识产权纠纷已经结束,陆风X7设计专利的无效已经成为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