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激励机制:知识产权制度的替代选择

出版社:在这个“知识支付”的时代,“知识产权”这个词只不过是保护人类知识成果权益的一把御剑。然而,人类的智慧真的不能在更大的范围内被所有人分享吗?李石的文章提供了一个思路,一个假设的选择,并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解释:互联网知识产权和药品专利。也许只有去掉创新活动的专属品牌,才能促进个人发展和公共福利

基金激励机制:知识产权制度的替代方案

在《知识产权制度的哲学思考》一文中,我深入分析了知识产权制度的三大弊端:私有制难以解释、激励机制的囚徒困境、创新活动的价值和意义错位从根本上说,知识产权制度将人类社会的驱动力建立在人们的“自利行为”之上,以“自利”来促进“公共利益”,这使得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结构存在重大缺陷。这一理论缺陷导致了知识产权制度实施中的诸多严重社会问题,如天价救生药物、恶意抢先注册、商业竞争中的报复性条款等。然而,在社会发展的这一阶段,为了鼓励“创新”,不断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知识产权制度似乎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作为有生理需求和各种社会需求的人,在市场经济中,他们必须依靠金钱来维持自己的生存、体面的生活、自尊和荣誉。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处理金钱和创新之间的关系呢?只有一种方法可以刺激创新吗:金融壁垒?为了促进个人发展,社会中的穷人必须被排除在享受基于金钱的创新成果之外吗?什么样的激励机制既能促进个人发展又能促进公共福利?接下来,我将尝试提出一种不同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激励机制——“基金激励机制”,并探讨这种激励机制在文化创新和医疗创新网络传播领域的应用

1。远景中国的“黑洞风暴”

基金激励制度的基本思路如下:1 .在某一行业中,一个行业的“创新基金”和“创新基金”是通过税收或集资形成的;第二,邀请业内资深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3.创新者向“学术委员会”申请自己作品的认证。认证成功后,创新者将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并获得相应的荣誉。4.创新者与创新基金会签订了合同,免费向公众发布作品,创新者只保留作者的权利。五、行业内的相关运营公司通过批量生产创新产品获取利润,并上缴税收支持创新基金的运营

支持基金激励机制,原因如下:第一,知识创新属于全人类的智力财富,应该由人们共享当然,创新者根据特定的天赋为创新支付智力劳动,但这不能决定他们对创新产品的“专有权”。基金激励机制将保留创新者的署名权,并以“基金激励”的形式给予创新者适当的经济和声誉回报第二,资金激励机制能够很好地统一创新者的个人利益和公共福利,使创新者在促进公共福利增长的同时追求个人利益。这两者不会陷入知识产权制度造成的“囚徒困境”。第三,基金激励机制给予创新者相对固定的经济回报一方面,创新者的生活水平应该保证在社会的中上层。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巨大诱惑并没有刺激创新者的创新活动。在这样的激励机制下,创新者不会因自私欲望的膨胀而迷失自我,也不会导致创新活动内在价值的错位从这三个方面来看,基金激励机制将是一种优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激励机制。

知识产权投诉

人类第一张黑洞照片

2。

另一方面,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往往是“不可能的”,因为由于取证困难等原因,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往往会导致创新者陷入长期的无结果的法律纠纷,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最终一无所获。复制成本低、维权成本高,使得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困难重重,许多创新者的权益无法得到真正保护。在我国,仅从2014年第四季度到2015年第三季度,微信就收到了超过2.2万起针对公共账户的投诉,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投诉就超过1.3万起,占总数的60%。

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影响。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那样,当前中国音乐产业的衰落与创新者权益缺乏保护有关。未能创作出新歌曲和好歌曲的根本原因不是没有新歌手或新思想,而是在当前的知识产权制度下,网络环境下的文化创新无法得到实质性的保护。

在上述新的歌曲激励机制中,对于媒体公司来说,盈利的主要途径是:来自新歌曲演绎网络的现金流、销售光盘的利润以及组织音乐会或音乐会的门票收入

对于新歌创作者,经济回报可能是通过单首新歌的认证获得的“新歌基金”支持,或者是积累一定数量新歌认证后的一定水平的固定收入。例如,当一首新歌的作者创作出一定数量的流行新歌时,他可以向新歌创作基金会申请成为“一级作曲家”、“二级作曲家”和“三级作曲家”至于这个固定的经济回报的具体数额,最初的想法是:三级作曲家的收入水平达到社会平均工资,二级作曲家的收入水平比社会平均工资高20%左右,一级作曲家的收入水平比社会平均工资高50%左右。

新歌创作基金会除了对新歌进行认证外,还可以与媒体团体合作,定期举办“新歌大赛”、“年度新歌”等活动并出售门票。这样的活动,一方面有助于表扬创作了好歌曲的作曲家和歌手,并给予他们相应的荣誉;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增加新歌创作基金会的收入,维持其自身的运作。

与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相比,上述文化创新资金激励机制将原有的知识产权保护转化为著作权+产业基金会给予的固定经济和荣誉回报,消除了文化创新从私人领域进入公共领域的资金障碍,大大加快了文化创新的传播和增值与知识产权制度相比,基金激励机制具有以下三个优势:第一,基金激励机制对知识创新的保护更清晰、更简单、更容易实施,不会将创新者卷入复杂、困难的权利保护过程第二,文化创新从创造到传播的过程将大大加快,在阐释的过程中,将出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趋势。对新文化的便捷获取和多重解读将使公共福利最大化。第三,基金激励制度不会通过刺激人们的欲望来激励创新,也不会导致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的创新者的欲望膨胀,也不会导致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的创新者没有饭吃。从根本上说,文化创新者的创造力来自于内在的价值追求。基金激励机制给予文化创新者适当的经济回报和相应的荣誉,以确保创新者能够有尊严地坚持他们的价值追求,而不仅仅是为了钱而创造。从这三个方面来看,对于网络环境下的文化创新,资金激励机制将优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设计。

3,替代新药专利

218,电影《我不是药神》在我国引发了热烈的公众讨论,甚至推动了国内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2009年,多种抗癌药物被纳入中国健康保险。与此同时,药品专利制度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批评。“救命药物”以天价出售,毕竟,这是因为版税太贵,导致新药价格高。高昂的药品价格将大量穷人排除在新药之外,使他们无法获得维持生命和健康所必需的药品。这严重侵犯了基于人权的平等“健康权”。电影《我不是毒品之神》是基于一个真实的故事。面对血腥的社会现实,由知识产权制度支持的药品专利不能再假装是一个“好”的社会制度。然而,在药品专利制度的另一端,新药的研发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如果新药发明者对新药的专有权得不到保护,没有适当的激励机制,新药的研发将再次停滞不前。我们能否找到一种更好的激励机制,既能促进新药的研发,又能使新药给人类带来的利益最大化?

知识产权投诉

电影《我不是毒品之神》海报

自2003年以来,世界各地的知识精英和政治精英一直在药物研发和推广领域推广替代药物专利基金奖励计划。这个项目被称为“健康影响基金”项目,这是一个新药研发的国际支持项目。健康影响基金将为新药发明者提供不同于药物专利的激励机制。新药的发明人可以向基金申请新药发明的经济回报,同时放弃申请专利。当然,是否申请基金奖励和放弃药物专利申请是基于发明人自己的选择,而该计划不是强制性的。

健康影响基金计划的主要思想如下:首先,健康影响基金由政府和一些非政府组织资助第二,新药的发明者可以向健康影响基金申请注册他自己的产品,并承诺在产品进入市场后的10年内,以成本价在世界上所有需要该药物的地方提供该产品。第三,这种新药的发明者进一步承诺,在这个十年结束后,允许免费大规模生产和销售这种产品。第四,作为回报,注册人将根据其产品的健康影响在这十年内获得年度经济回报。对健康影响更大的新药,即那些能大大提高人们健康水平的药物,将获得更多的年度经济回报。第五,健康影响基金会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学术委员会来评估新药的“健康影响”。

知识产权投诉

托马斯·博格(Thomas Borg)

支持基金激励机制的学者托马斯·博格(Thomas Borg)认为,与传统药物专利相比,健康影响基金方案将带来以下好处:首先,该方案将大幅降低新药价格,并将新药价格限制在工业生产的最低价格这将使世界上的穷人能够通过医疗保险、政府补贴和自筹资金等各种渠道获得新药。第二,该计划将指导新药研发的方向,从有利于富人疾病的旧药物研发,到针对人口众多的穷人的新药研发。在药品专利的原始激励机制下,新药的价格通常非常昂贵。只有富人才能买得起最新最好的药物。因此,新药的研发主要是针对富人,针对富人易患的疾病。在基金的激励机制下,新药的价格会大大降低,穷人也可以获得新药,而新药的研发自然会转向为穷人服务。因为,在资金激励机制下,新药研发的资金投入只能受益于药品的巨大销量和人民健康水平的大规模提升。

在筹资方面,健康影响基金得到了一些政府和一些非政府组织的资助,包括澳大利亚研究委员会发现奖、保柏基金会等。此外,欧盟委员会还资助建立了一个多国合作小组,其成员来自中国、印度、澳大利亚和菲律宾。

知识产权投诉

剑桥大学前

全球公共健康激励在智力支持方面,为促进健康影响基金项目而设立的非政府组织“全球健康激励”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其中包括加拿大前总理保罗·马丁、美国乔治城大学前校长约翰·德吉奥亚、剑桥大学哲学教授奥罗拉·奥尼尔、哈佛大学经济学和哲学教授阿马蒂亚·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肯尼斯·阿罗、哈尔滨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副院长、康奈尔大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系主任吴群红等

健康影响基金计划的提出、示范、推广和实施向人们展示了一种不同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激励机制。在知识更新加速的今天,人们可以构建一个优于知识产权的创新激励机制,协调创新者利益与公共福利的关系,加速创新知识的传播,最终促进人类文明的发展在创新基金激励机制的保护下,全社会将共享巨大的智力资源。以前的创新者将用他们自己的智慧丰富这一共享资源,并从基金激励中获得回报。另一方面,新的创新者继续从这一共享资源中汲取营养。全人类共享的精神文明的巨大财富是个人能够创新的智慧和知识的源泉。俗话说,“要求运河畅通,以便有一个自来水源。”在这个机制中,个人发展和公共福利都将得到促进。相反,如果每一种创新都有自己的品牌,并且不容易被更多的人获得,人类文明只能停滞不前。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