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共同法院设定网上法庭审判标准

中国青年报客户,2月21日(中国青年报,中国Youth.com记者陈璐)在新皇冠肺炎影响的非常时期,如何在网上审理诉讼案件?法官如何在网上出庭?今天,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网上发布了《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审判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着装、审判环境、网上身份认证、电子证据、证人出庭方式以及是否可以现场直播等细节进行了规范。这是基于疫情爆发前持续7,792小时的13,509起法庭网上审判的累积。

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文介绍,该准则强调“网上为原则,网下为例外”的审判原则,并对网上诉讼身份认证、账户使用、着装、环境、纪律、礼仪、“不按时出庭”、“中途退庭”、异步审判方式、录音录像、庭审笔录、庭审宣传、庭审直播等进行了规范和澄清。< br>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规范中提到的网上庭审是指“网上视频模式”张文说:“正式审判必须通过视频进行。网上的文字和声音不应该被用作审判手段,而是可以被用于调解和对话。”" < br>

"标准"详细规定了如何处理试用的细节,如建立特殊账号和密码的身份识别原则;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文明着装,在网络信号良好、不受干扰、不损害审判严肃性、确保安全的环境下参加审判。在网上庭审中,国徽被挂在法庭的背面和顶部的中间。法庭应有法定槌的名称和座位人员。< br>

在回应公众关注的现场审判时,张文表示:“只要适合网上审判并符合法定公开审判的要求,我们将允许公众在网上旁听审判这种透明的监督方式也迫使法官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在此之前,北方共同法院已经在网上审核了超过2200万次。< br>

《标准》对网上庭审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做了特别规定,如不故意与视频图像分离,如禁止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以外的其他人出席、讨论和提供庭审建议等。虽然公开审判案件在互联网上直播,但禁止当事人和参与者在审判过程中以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等方式传播审判活动。< br>

《标准》还规定,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出席网上庭审的,视为“拒绝出庭”,当事人故意脱离庭审视频图像的,视为“中途退庭”在证人出庭方面,应加强技术保障,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不进行现场直播,确保证人不能出庭。

2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互联网法院在线审理11种特定类型的互联网相关案件新皇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最高法院还颁布了《关于在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期间加强和规范网上诉讼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网上诉讼疫情爆发后,全国人民法院加大了探索网上诉讼的力度,以减少人员流动,确保防控,确保审判有序进行。< br>

互联网法院是在线诉讼改革的“试验场”和“示范室”。2018年9月9日至2020年2月2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51794起,审结43995起其中,当事人提交的申请100%是网上提交的,网上支付率为90.7%,网上庭审率为99.6%,司法文书电子化交付率为95%,上诉案件电子档案网上传输率为100%,案件电子档案生成率为100%

北京网上法院初步形成了网上诉讼模式,包括由网上“智能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讼平台、“移动微型法院”、“平衡链”、“人工智能虚拟法官”和淘宝微涛账户组成的多维一站式网上诉讼服务系统< br>

在实际工作中,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网上审理的几起案件,但也遇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如当事人穿着睡衣,如何在网上筛选某些物品,以及庭审笔录的签署等,今后还将继续探索。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表示,该规定不仅是疫情期间提供司法救助的有效措施,也是未来电子诉讼的指导性文件。何建议,一是充分发挥技术优势,融入法院主导的网上庭审平台,为当事人参与网上庭审提供技术保障;二是严格遵守法律底线,保证法庭审判的经典形式,在提高便利性的同时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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