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内容主要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和海事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3条规定,公民的住所是指公民的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注册地为居住地第
条第4款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从离开住所到被起诉期间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治疗的地方除外。第
条第5款规定,对个人合伙或无事务所的合伙企业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登记,几个被告不在同一管辖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第6条规定,如果被告被撤销注册,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确定管辖权。原告和被告双方户籍被注销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