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有以下义务:
1。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否则,承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有权要求提前支付全部租金或者解除合同。
2。接收和检查租赁物品的义务在融资租赁交易中,承租人应当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验收方式接收和验收租赁物,这不仅是承租人享有的权利,也是承租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3。妥善使用、保管和维护租赁财产的义务
4。不中途终止合同的义务承租人应承担租赁期内租赁物损坏或灭失的风险,并在任何情况下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这是由融资租赁的特殊性决定的。
《合同法》第246条规定,承租人在占有租赁物期间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