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今天(9月26日)发布《关于修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的公告》,决定修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宣布,为减少纳税申报数量,方便纳税人征管,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单中的部分数据项进行了调整,并对个别数据项的名称进行了规范。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税的纳税申报表、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税源清单分别合并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源清单》
本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地方税及相关附加减税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发布的《城市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同时停止使用。
/北京青年报记者张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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