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10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开始之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原事业单位支付,因此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负担会更重。然而,改革后,退休“老人”的养老金将不再由单位直接支付,而是以社会化的方式支付,因此,无论是自收自支还是全额资助,退休后的养老金来源没有区别。
同时,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员工也需要每月缴纳社会保障费。这意味着退休金的来源是他们和他们的单位平时支付的社会保障。他们平时支付的社会保障金额越高,支付时间越长,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多。
自立机构主要存在于生产经营机构中。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这部分事业单位将在2020年底前全部转为企业在这一点上没有异议。
但是,在过去,由于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情况下实行总机构控制的影响,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在县、区和乡镇一级,也出现了将第二类公共福利机构设置为自给自足的情况。这类机构的主要责任是公益服务,它们也有一定的收费或经营责任,但不足以维持整个单位的正常运转。在许多情况下,他们仍然需要财政拨款。由于政企分开,这些机构将被取消收费或业务责任,改为全额资助的公益机构。该股的在职工作人员将随着该股的改组而改变其地位,从自收自支转为全额供资。原退休人员将按照老有所养的原则对待,并继续领取相应的养老金,不受单位改革的影响。退休人员希望通过单位改革来提高他们的养老金福利是不现实的。
目前,机构改革采用编制和机构定额管理。单位的反向转移和个人的反向转移一样困难。因此,公共机构很少一步从自筹资金转为全额资助。从平衡分配向全额分配转变较为常见,如乡镇卫生院,但比例也不大。
简而言之,退休人员退休时已交由社保机构接管,社保机构将发放养老金。除了节假日的一点点慰问金外,单位对退休人员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因此,无论单位如何改革,本质上都与退休无关,也没有从自收自支转为全额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