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全过程-原则级投标人投标控制价编制投诉对策
"1。新《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后招标控制价的建立是非常敏感的
首先,《清单规范》4.2.8规定,投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并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投标人可投诉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未按规定定价。这将使招标控制价的制定更加敏感,参与招标控制价制定的机构和人员也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2。投标控制价的编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纪要)和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
(2)正确、全面地使用行业和地方定价配额(包括相关文件)和信息价格,并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使用的市场价格提供可靠的依据;
(3)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非竞争性措施的成本和费用、税金;
(4)竞争措施计划应根据专家验证的计划合理确定,并正确计算其成本。
(5)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本着经济、实用、先进、高效的原则,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
"3。招标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避免投标人的投诉
(1)投标控制价的总价与细节是否完全一致?
(2)招标人编制投标控制价时,人才机单价是否采用市场价格前的信息价?
(3)如果建设主管部门有一系列关于费用或费用标准的政策规定,是否按该范围的上限执行?
(4)招标人在编制投标控制价时是否竞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和税金?
(5)投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是否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范围)所产生的风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