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常见法律问题综述!

作为一名工程师,在建筑工程领域应该了解哪些法律法规?今天我们将讨论建设项目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一、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相关问题

1年,建筑企业有营业执照,但没有资质证书的建筑企业,能否承包工程进行施工?

答:否建筑企业应当按照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设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

2年,哪类建筑企业资质?

答:建筑企业资质包括三个序列:一般建筑合同、专业合同和劳务分包。每个资质等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为若干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根据规定的条件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例如,建筑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资质、公路建筑总承包企业资质和铁路建筑总承包企业资质。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资质也分为四级: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3年,不同资质企业承包的工程范围是否相同??

答:不同资质等级的企业可以承包的项目范围不同。以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为例。不同级别可承包的项目范围如下:

超级企业:可承接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类企业:可承担以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项建筑安装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5倍:

(1) 40层及以下、各种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区或建筑群

二级企业:可承接下列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建筑安装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5倍:

(1) 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区或建筑群

三级企业:可承担以下单项建筑安装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5%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1) 14层及以下,单跨24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区或建筑群

4年。开发商将项目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答:主要有两种法律后果:一是签订的合同无效;二是受到“责令改正,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5年。不合格的实际施工人员以合格施工企业的名义进行承包施工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答:主要有两种法律后果:一是签订的合同无效;第二,不合格的施工人员将被“禁止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格2%至4%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行政处罚

借给有资质的建设单位的,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至4%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行政处罚

2、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问题

1年的招标方法有哪些?

答: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2年,哪些项目需要招标?

a:

(a)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项目;

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256个以上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等运输及其他运输项目;

(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信项目;

(4)防洪、灌溉、排水、引水(供)水、滩涂管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工程;

(5)道路、桥梁、地铁、轻轨交通、污水排放与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线、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

(6)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公用事业项目范围包括:

(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3)体育、旅游等项目;

(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5)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6)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国有资金的投资项目范围包括:

(1)各级预算资金使用项目;

(2)将各种政府专项建设资金的使用纳入财政管理项目;

(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的使用,以及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控制的项目

国家融资项目范围包括:

(1)利用国家发行的债券融资的项目;

(2)利用国家对外贷款或担保为项目筹集资金;

(3)使用国家政策贷款的项目;

(4)国家授权投资者资助的项目;

(5)国家授权的融资项目

(3)利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和援助资金的项目

的范围包括:

(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2)利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如果上述项目符合下列标准之一,必须进行投标:

(a)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

(二)购买重要设备、材料和其他货物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标准,但项目总投资超过3000万元

3年,在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中,哪些项目应该公开招标?

答:如果全部使用国有资本投资或国有资本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应进行公开招标。

4年,建设项目必须招标但不招标,有什么法律后果?

A:主要有两种法律后果:

第一,签订的合同无效;

第二项,由“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工程合同金额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的罚款;对于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实施或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行政处罚

三、工程竣工、价格结算相关问题

1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工程价款按什么标准结算?

答:结算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

2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如何办理工程款支付?

a:

第一,如果修复的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费用,但承包人应承担修复费用;

第二,如果修复后的建设工程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发包人不得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3年,建设工程未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能否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再次主张权利?

a:否

4年,如果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如何确定实际竣工日期?

a:

(a)如果建设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日期应为竣工日期;

(2)如果承包商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而业主延迟验收,承包商提交验收报告的日期应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建设工程的移交占有日期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5年,工程价格是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方法结算,还是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结算?

回答:如果有协议,将按协议执行;如果没有协议,将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定价方法或标准进行。

6年,如果发包人欠承包人工程价款,是否应不经同意支付利息?

A:应支付利息,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7年。当双方同意“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不得在约定的期限内答复,并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时,承包人根据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要求是否应得到法律支持?

答:法律将予以支持,但如果双方没有上述协议,则不予支持。

8年,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分别签订的施工合同与已备案的中标合同不一致。如果发生争议,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使用哪个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格的依据?

答:已备案的中标合同将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9年,如果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按固定价格结算工程价款,如有争议,法院或仲裁机构是否同意一方对建设工程造价的评估要求?

答:否

四、其他相关问题

1年,承包人签订了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以外的施工合同后,如果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了相应的资质等级,该合同是否可以视为无效?

回答:不能视为无效,应有效处理。

2年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条款是否有效?

答:有效

3年,雇主可以终止合同的一般情况是什么?

A:雇主可以终止合同的常见情况有:

(1)承包商明确表示或以行动表明其将不履行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

(2)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且未在发包人催促的合理期限内完成工作;

(三)建设工程竣工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拒不修复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或者非法分包承包的建设工程

4,什么是非法分包?

答:非法分包是指承包人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将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让给其他单位的行为。

5,什么是非法分包?

A:非法分包是指以下行为:

(a)总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未约定,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移交其他单位竣工的;

(三)施工总承包商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人将其再次承包的建设工程分包出去

6,什么是肢解合同?

答: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分成若干部分,并发包给不同承包人的行为。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7、在什么情况下发包人应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缺陷负责?

a:

首先,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二、提供或指定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第三,直接指定分包商分包专业项目

8年,在安全施工方面,施工单位的哪些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哪些法律责任?

A:建设单位对下列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56

一、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不符合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缩短合同规定的工期;

第三,拆迁工程将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单位

的法律责任是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万元至50万元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宋丽律师专注于房地产法律和建设项目的研究和应用,擅长办理各种房地产案件,如:名称购房、产权确认、商品房集体权益保护、建筑合同、已购公房、婚姻房、拆迁安置房、房地产合作开发、土地转让、合同纠纷、矿产资源等。宋丽律师于2008年创建了宋丽房地产律师团队。该团队是一个精英律师团队,成立于该国早期,只专注于房地产领域。公开号码:北京房地产律师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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