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记者王燕丹每主编吴永昌
融资融券交易已经深深扎根于a股市场,但投资也会有风险。对于投资者和证券交易商来说,这种风险不应该被低估。
8年8月8日晚,中国银河宣布,法院裁定客户徐国栋应偿还公司本金5054.49万元,融资融券利息1445.9万元。然而,中国银河并不是一个恰当的例子。《国家商报》记者发现,由于市场原因,证券商和投资者经常因融资融券纠纷而被送上法庭。对
来说,好消息是,8月9日市场收盘后,中国证监会、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了它们的财务规则,为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交易商和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更加宽容和友好的交易环境。保证金交易的新规定将于8月19日实施8月8日晚,多家证券公司在中国银河发布公告,要求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和投资者诉讼。据公示,中国银河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七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徐国栋:1。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公司融资本金5054.49万元;2.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公司融资利息1445.9万元;3.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向公司支付罚息。案件受理费36.91万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均由徐国栋承担。
本公告补充了中国银河2月份的披露当时,公司宣布,由于徐国栋的信用账户担保率低于130%,且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增加抵押物,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融资融券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对其信用账户实施强制清算措施。该公司就清算后的未偿融资债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责令被告偿还融资本金,依法支付融资利息和罚息,截至2019年1月9日止,共计6545.8万元
中国银河与徐国栋之间的纠纷不是这种业务的案例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市场环境的恶化,券商的股票质押回购、融资融券等融资业务如雷贯耳。
例如,今年1月29日,西南证券发布了《相关诉讼进展公告》,披露了西南证券目前正在处理的四起融资融券纠纷,涉案金额为986.21万元。
此前,2018年12月7日,方正证券发布了《关于公司涉诉进展的通知》。2018年8月,因融资融券纠纷,方正证券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杨如军、嘉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其偿还融资融券本金1.36亿元。截至2018年12月5日,杨如军和嘉盛集团已全部清偿债务胜诉的隐忧:能否全面实施,还需观察
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打官司,这当然是双方都不愿看到的,在某些情况下也是必须要做的。然而,根据《国家商报》记者的信息,有时即使一家证券公司赢了官司,它也可能无法收回所有的融资资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纪人告诉记者,融资融券纠纷大多是通过经纪人和客户之间的私下协商解决的,这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最后手段。当一家证券公司胜诉时,法院一般会要求客户提供可执行财产,但该证券公司可能获得的信息有限。
广东玉环毛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华豪告诉记者,证券公司在此类案件中,在获得有利于案件的有效判决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将查封被告的相应财产并进行处理。如果认为被告可能提前转移财产,导致可执行性不足,原告应及时向法院申请查封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但是,如果被告的财产不足以执行,法院可以终止执行,即原告不能获得全部执行金额。
表明融资融券业务的杠杆属性对投资者有投资风险,也可能对证券自营商有操作风险。对券商和投资者来说,好消息是,8月9日股市收盘后,中国证监会和沪深两市修订了各自的财务规则,为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券商和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更加宽容和友好的交易环境。保证金交易的新规定将于8月19日实施
在即将实施的新细则中,最大的变化之一是取消最低维护保证率不得低于130%的统一限制,委托证券公司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担保品质量和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与客户独立商定最低维护保证率。同时,维持保证率的计算公式也有所改进。除现金、股票和债券外,客户还可以使用证券公司认可的其他证券和其他资产作为补充担保,增强补充担保的灵活性。常德
证监会发言人彭表示,规则调整后,不再有维持最低保证率的统一要求。这不是取消最低保证率,扩大担保品的范围,也不是没有必要考虑担保品的质量。上述调整的目的是改变“一刀切”的做法,将监管和自律的强制性要求转化为证券公司独立风险管理的内部要求,由证券公司和客户独立商定。对于信用等级高、担保流动性好的客户,经评估后,证券公司可以适当降低最低维持担保比率,否则可能会提高最低维持担保比率
何指出,自2010年融资融券试点以来,证券公司的经营模式相对成熟,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逐步提高。但投资者也应密切关注融资融券的杠杆特征和业务风险,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