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提高城乡低保和贫困人口救助标准

昨天,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扶贫帮困标准的方案》根据该计划,从2019年1月1日起,9个区的最低生活标准将从642元/人月提高到684元/人月;9个县(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556元/人月提高到573元/人月。将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900元/人年提高到4020元/人年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分别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了1.2倍和1.5倍。

农村贫困人口供养标准最高上调幅度为

据报道,新的供养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因为我市城乡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和供养标准是根据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即: 2019年标准将根据2018年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一定比例确定

对贫困人口的救济和支持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护理及护理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水平是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1.3倍。9个区城市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水平为10680元/人年,9个县(市)城市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水平为8940元/人年,城市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水平为5232元/人年。护理和护理标准分为三个等级:完全护理、半护理和完全护理(详见详细清单)本次招标中,农村贫困人口和专职护理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最多,从5892元/人年提高到7592元/人年,提高28%

惠及253,400贫困人口

我市对贫困人口的保护水平逐年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从1997年的100元提高到2019年的684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06年的683元/人年提高到2019年的4020元/人年本次招标将惠及我市城乡25.34万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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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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