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何胜庭记者监督检查宣传报道6月29日,记者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推出了一个新的社会发展公益服务项目,对轻酒后驾驶机动车犯罪进行查处。根据该机构申请的足够数量的社会发展公益服务项目的嫌疑人轻酒后驾驶机动车,记者进行了自愿性,主动性和成绩等综合评估。作为判断是否认罪或忏悔的标准,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然后决定是否提起诉讼。
新项目从2019年4月1日开始实施。到目前为止,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对31名积极报名参加本机构社会发展公益服务项目,且基本表现良好的轻度酒后驾驶机动车犯罪嫌疑人,在认罪、有罪判决、从宽处理制度相结合的基础上,作出了不起诉不起诉的决定。
适用规范:7种非加重情节必须考虑
据统计,越秀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申请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551起,轻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303起,占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的56%。
“过去,轻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会立即被起诉。认罪、醉酒程度及其严重的不良影响等因素没有差异。对嫌疑犯来说这是不合理的。此外,文化教育的惩罚和实际效果并不显著。有些人还因为酒后驾车而“再次进宫”。“黄佐,法院的副检察长,很挑剔为了增强惩罚和文化教育的现实意义,越秀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科研、决策和自主创新等方式,深入探讨引入社会发展公益服务,让犯罪嫌疑人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身个人行为的不良影响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责任和义务,教育和检讨自身的个人行为,防止再次犯错。
根据相关要求和《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联席会议纪要》,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必须考虑以下标准:夜间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40毫克/150毫升以下(可含140毫克/150毫升以下);没有意外。不受所有刑事案件和行政处罚;有驾驶证并且在有效期内;车牌没有被伪造或篡改。没有逃避处罚的个人行为;没有像在高速公路和城市高速公路上安全驾驶这样的加重情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认罪、认可、处罚的从宽处理制度,决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不予起诉,并积极开展公益服务项目。
通过标准:经过评估,得分约为95分。
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员孙杨详细介绍:“审查起诉程序的期限只能是一个月,最多16天。然而,这项新计划要求嫌疑人在一个月内服刑近50小时。接到案件后,他们将尽快检查嫌疑人是否符合条件和条件。同一天,他们将被问及是否愿意报名参加社会发展志愿活动。如果他们愿意,他们将签署社会服务申请表,然后他们将迅速投入社会发展公益服务项目。“
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按照购买服务的方式,与越秀区青川里社会经济发展管理中心签订有条件不起诉协助合同,确立主题活动的目标和步骤。为了保护专利权,合同还特别要求所有活动计划方案必须是原创的。
服务项目调查的内容包括报名参加广州市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广州中国生活社区志愿者服务、老人、病人和残疾人访谈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发展公益组织收到越秀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函后,将整合轻度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的专业知识,安排志愿者活动,严格维护主题活动参与者的隐私保护除
外,社会工作者还将对轻度酒后驾驶机动车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服务技能培训,并在整个主题活动过程中记录、评分、纠正和调整其主要个人行为。
活动结束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应写一份主题活动感受,并将主题活动信息发布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关注的人数超过60人要求的志愿者服务时间、频率、服务水平和平均志愿者服务活动分数必须在95分左右才能进行评估
截至5月底,共有47名轻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目前有四组31名轻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报名参加志愿服务,志愿为社会发展服务。社会工作者评价后的依从率达到9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