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公司股东通过这种行为将其股东的权利和利益依法有偿转让给他人,以便他人获得股权。那么,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网友咨询:中外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北京盈科(徐州)律师事务所李丹律师答: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股权转让行为是否合法。如果符合法律,转让协议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法定条件》在下列情况下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李丹律师分析:
股权转让协议是双方为转让股权而达成的协议,即转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款,受让方支付价款取得股权。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身份对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因此,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并获得股东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行生效但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生效是指股权转让的时间问题,即受让方取得股东身份的时间,即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方只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相关股东变更后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有两种方式:一是股东向其他现有股东转让股权,即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第二,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有所不同。
(1)内部股权转让:出资股东之间依法转让出资额是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出资证明书的变更具有法律效力。股东之间一旦发生权益纠纷,可以以此为依据。
(2)向第三人转让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属于向公司外部转让的行为。除按照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相关文件外,还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关于向第三人转让股份的规定比较明确。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者将被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