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2月23日获悉,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以来,公安部采取严厉措施,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据报道,公安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下发文件,指导各地在防控新一轮肺炎疫情中,加强价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系,严厉、快速地惩处扰乱物价的民生防护用品和商品。根据部署要求,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查处了利用疫情哄抬物价的犯罪活动,迅速查处了一批涉嫌违法经营的犯罪案件。
1年1月31日,广东省惠州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李涉嫌非法经营据调查,自1月份以来,医药销售代表李某一直以高价向河南、浙江、十堰、荆州等地销售防护口罩,非法交易额超过20万元。
2年6月6日,辽宁省本溪市公安机关对童涉嫌非法经营进行了立案调查。据调查,从1月18日开始,童在本溪、鞍山等地的劳动保险市场购买口罩,每只售价5元,并在网上高价销售,违法金额为57万元。
2年6月6日,山东省烟台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非法经营的寇案据调查,自今年1月以来,寇已经在淘宝上开设了20多家亲友网店。他以15元左右的价格买了一批口罩,然后高价出售。非法经营金额超过250万元。
2年7月7日,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杜涉嫌非法经营据调查,自1月22日起,荆门一家大型药店杜某以每包9元至9.9元的价格购买一次性口罩,并高价出售。非法经营金额为26.8万元。
2年9月9日,辽宁省丹东市公安机关对李涉嫌非法经营进行了立案调查。据调查,自2月1日以来,李以每副8.7元的价格购买了10多万副口罩,并通过微信高价出售。非法经营总额超过150万元。
199记者了解到,在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刑法》和《关于惩治危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违法犯罪的意见》,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和价格管理规定,囤积居奇,哄抬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剂等防疫急需的防护用品、药品和其他物品的价格, 或者其他与民生有关的物品,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的,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检察、司法、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坚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
/北京青年报记者
编辑/熊
校对/事件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