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12月27日)宣布,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了《100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深化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特别是提出科技企业应全面推行经理终身制和合同管理,加快建立职业经理制度。同时,特别提出科技企业工资总额可以单独管理,不纳入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基数,不与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大力推进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关键员工跟进等中长期激励。
《特别行动计划》从指导思想、行动内容、组织实施、工作保障四个方面展开。重点推动部分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科技子企业探索创新,在完善公司治理、市场化选人用人、强化激励约束等方面取得突破,打造一批国有科技企业改革模式和自主创新人才。
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和机制方面,规划提出要建立科技型企业董事会,并配备强大的力量。完善董事选拔、管理、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充分落实科技企业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权、用人权和依法薪酬分配权。
在完善市场导向的选拔任用机制方面,规划提出科技型企业全面推行经理终身制和合同制管理,加快建立职业经理制。
在强化市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方面,计划提出科技企业工资总额可以单独管理,不纳入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基数,也不与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大力推进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关键员工跟进等中长期激励。
在刺激科技创新动能方面,规划提出要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在科技创新决策、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人才队伍;支持和带动其他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实现融通和创新等。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结合,支持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履职;探索不同所有制科技企业党组织的作用,促进党建与中心工作的深入结合;落实“三个区别”要求,按照尽职尽责、免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科技企业容错纠错机制。
《专项行动计划》还对企业范围和标准的选择和确定、实施过程的组织、政策指导、后续监督、宣传推广等做出了具体要求。文/北京青年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