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政府消息,2019年2月11日下午17: 50,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的一辆公交车打破路肩护栏,坠入嘉陵江,造成2人死亡。近日,宁强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事故调查报告。
据了解,事故发生时,司机唐没有系好安全带。他的左手控制方向盘,右手支撑变速杆(这个姿势持续了1分23秒)。当车辆换车道时(右车道换到左车道),他仍然用一只手控制方向盘,没有及时返回到正确的方向。结果,车辆的左前侧与道路左肩上的垃圾桶相撞,然后撞上护栏。断裂的护栏与公路外的槐树相撞,坠入嘉陵江,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全文如下: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
“2.11”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1992年2月11日
| 17.50时。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陕西F52868公交车在s103省道阳平关镇至青木川镇公路上行驶至k2+800 m时,打破路肩护栏,坠入嘉陵江,造成2人死亡,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万元199事故后,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国忠,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桂良,市委副书记、市长赵刚和胡明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晓勇,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康杰,以及陈丽、 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就事故处置作出指示,要求尽一切努力救治伤者,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成立事故调查组,并查明事故原因市委书记陈建斌和县长李建军做了具体安排2019年2月11日,宁强县人民政府成立“2.11”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含专业技术组),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安监局、公安局、应急办、总工会、交通局、人民社会保障局、阳平关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调查、调查取证、专家论证、综合分析,查明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1、事故相关信息
(1)事故单位信息
陕西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成立于1949年12月,其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70022254080 t。其法定代表人是吴甜甜。注册资金2300多万元,是国家道路运输一级资质企业。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县级、城际和省级公共汽车客货运输、公共汽车客运等。公司设有13个行政职能办公室,包括总经理办公室、监理办公室、运营办公室、公交办公室、安全技术办公室。安全技术部是交通安全的专职管理机构。整个公司配备了95名安全管理人员。公司拥有2个大型一级客运站、10个二级客运站和20个三级以下客运站。公司拥有各类客车910辆,业务范围覆盖全国大部分省份和地区。2007年,成立了子公司韩喜高速客运公司。公司成立了以吴甜甜为法定代表人和董事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现有员工2579人,地址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陕西汉中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客运公司
199成立于2009年7月10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70059025004 t,负责人:李怡宁。它是全民所有制(非法人)的分支机构,是国家二级客运站。经营范围:道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广告该公司由工会、办公室、金融、安全、生产、质量保证和旅游组成其中,安全技术部是交通安全的专职管理部门。拥有普通、中级、高级和高级客车89辆,10条跨县线和1条跨省线。成立了以负责人李一宁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公司现有员工52人,地址为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事处羌州路中段。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199成立于2009年7月10日。营业执照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10700559392383d。它是一个全民(非法人)所有的分支机构,由李一宁领导。经营范围包括道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有效期至2019年7月9日2016年8月,公司在宁强县开通了3条公交线路,包括5条、6条和8条线路,共运营14辆公交车。2019年1月18日,宁强南站至阳平关路11号、阳平关火车站至青木川镇政府路12号公交线路开通。成立了以负责人李一宁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公司现有员工39人,地址为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事处羌州路中段。陕西汉中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客运公司和陕西汉中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均由陕西汉中汽车运输公司管理。这两家公司实行一套领导管理
(2)事故车辆
事故车辆陕西F52868“恒通客车”大型普通客车车辆型号为CKZ6710D4车辆识别代码:LGF199HM8GF132055发动机号:FG3FPG02804车身颜色:蓝色、灰色;座位数:18个;车辆装载:36人;使用性质:公共交通;出厂日期:2016年7月8日;初始注册日期:2016年7月27日;强制取消期于2029年7月27日结束;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7月31日。车辆的车主是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车主的户籍是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羌洲中路。车辆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宁强分公司投保了11万元的强制保险、50万元的三重责任保险、5万元的座位保险和12万元的车辆损坏保险。车辆配有3G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宁强公交分公司监控室。共有4个摄像头,分别捕捉车辆前方的路况、驾驶员的驾驶位置、车辆前方乘客的上车位置、车辆的中部和后部,车载视频工作正常。
车辆使用期间,宁强县江宁汽车修理厂将按时进行维修,阳平关镇龙汽车修理厂将进行例行检查,无大修和违章记录。
(3)事故车辆驾驶员唐
,男,1971年4月29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事故车辆驾驶员(死于事故),住址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事处羌州路中路12号第一张驾照的日期是1994年4月22日,有效期到2026年4月22日,允许的驾驶类型是A1A2客运资格证首次颁发时间为2005年10月25日,有效期至2020年4月25日,颁发机关为汉中市交通运输管理处。2007年至2017年,他在韩喜高速公路从事客车驾驶。2019年1月18日,他开始驾驶公交车。他是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的司机。
经调查,驾驶员唐驾驶培训和考试符合程序,驾驶证状态显示正常,无违法和未处理信息此外,通过技术鉴定、询问和调查,消除了因驾驶员身体疾病、酒后驾驶、药物驾驶、车辆故障以及车辆和人员干扰等因素造成的事故。事故发生时没有系安全带。
2年019年2月10日晚,唐在青木川镇休息,正常作息。2月11日上午9时03分,唐·驾驶事故车辆从青木川站驶往襄阳。11点13分到达阳平关火车站附近的临时车站,然后停了下来。停车1小时40分钟;中午12点53分,从阳平关火车站附近的一个临时车站出发,前往青木川。14时38分抵达青木川客运站;停车1小时35分钟;16时13分,他们离开青木川,朝襄阳关平方向离去。事故发生在17时50分。
(4)事故道路和运营路线
1。事故路段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阳平关镇至穆青镇路段(以下简称杨青公路)S103(2018年12月19日,省政府批准该规划为省道)1996年至1998年,杨青高速公路改建为四级公路。2003年至2005年,按照四级公路继续进行改建,事故路段由于属于阳平关镇交通路段,因此按照三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从2010年到2012年,杨青高速公路整个路段升级为三级
事故现场在省道山S103(杨青公路K2+800 m),东西向,道路设计限速30公里/小时杨青高速公路K430m米处设置限速20公里/小时的警示标志。事故现场是一条直水泥路,纵坡小于1%,有效路面为8米宽。河的左侧有一个1米宽的硬肩。道路交通标志和标记不清楚。临江侧护栏是2006年建成的牛棚式钢筋混凝土护栏。护栏高度为1.05米,立柱间距为2米该围栏将于2010年用于杨青三级公路的重建,并于2014年实施安全防护工程。
2年,阳平关火车站至青木川镇政府公共汽车线路全长69公里(单程)。该线命名为12号线,有32个上游站(青木川镇政府至阳平关火车站)和32个下游站(阳平关火车站至青木川镇政府),共计64个站。截至2019年2月11日,共有8辆公交车投入运营。2018年9月6日,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向宁强县交通局提交了《关于开通阳平关镇至青木川镇公交线路的请示》(韩云公交发[〔2018〕19号)。2018年11月19日,宁强县交通局批准开通阳平关火车站至青木川镇政府公交线路(宁强县交通局关于阳平关火车站至青木川镇政府公交线路的批复112号)批准的车型是纯电动SHZ 6103 GEV大型空调客车。由于阳平关镇和青木川镇公交车充电设施不完善,宁强公交公司已申请用原宁强南站至北辰新村的5路公交车(恒通CKZ 6116 H4公交车)替代纯电动汽车2018年12月24日,宁强县交通局常务委员会同意变更制度。
(5)事故现场
事故地点(杨青高速公路K2 800m米)位于青木川至杨关平山S103省道上,东西走向,东至杨关平镇,西至青木川镇,北至嘉陵江,南至民居水泥路面的交通标志和标线不清晰,是人车混合的道路。路面干燥,没有障碍物。有效路面宽8米。左侧河边有一个1米宽的硬肩。道路北侧护栏断裂后丢失,缺口长7.95米。在路的左边有一个被打碎的垃圾桶。陕F52868 12路公共交通车辆在离路面22米的高度坠入嘉陵江。车辆的前轮被淹没,后轮位于河边的土地上。路面上没有留下车辆刹车和其他车辆碰撞的痕迹。汽车没有翻。汽车的前部面向西北,后部面向东南。车头左侧的驾驶室严重变形,前挡风玻璃被打破。其余的并不反常。
事故发生时,船上有15人(包括司机唐事故发生时天气多云,没有降水。1992年2月11日下午16时13分,司机唐·从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青木川镇到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阳平关镇,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陕西F52868的“恒通客车”大型普通客车(以下简称宁强客车分公司)。17时50分29分,唐左手握方向盘,右手握变速杆。司机开始偏离正常车道,并向左改变车道。17: 50: 33,当车辆行驶至省道陕s103(从阳平关镇至青木川镇公路k2+800米)时,车辆向左行驶(唐未系安全带)。车辆的左前侧与道路围栏左侧的垃圾桶相撞,然后撞上围栏,导致驾驶员突然向右摔倒并落入车内。由于惯性,左手被车身突然右偏所驱动,使方向盘逆时针转动一瞬间,导致车辆撞破护栏并驶离道路。在道路外的斜坡上碰到皂荚树后,它落到离路面22米的嘉陵江里接到群众报警后,
110指挥平台立即报警,并将事故报告给县委和县政府。县消防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和卫生计价器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救援。县消防部门在当地群众的配合下,进行了拆迁救援,救出了车上的所有人员。卫生部对获救人员进行了现场救援。乘客当场死亡。司机唐被送往阳平关镇中心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余13人分别被送往宁强县天津医院和宁强县中医院进行观察和治疗。2月12日凌晨,事故车辆被吊至安全区域,道路交通秩序恢复,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完成。
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轻伤
3,事故报告
2年11月11日17时54分,县110指挥平台接到公共事故报警并向县政府报告了事故18时40分,县委和县政府向市委和市政府书面报告了事故情况。18时20分,县安监局接到县政府通知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核实情况后,于19时10分通过电话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了事故。22时30分,县委和县政府向市委和市政府书面报告了事故情况。2241,县安监局向市应急管理局书面报告了事故。18时30分左右,宁强公交公司通过电话向宁强县交通局报告了事故,并向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报告了事故情况。
4、事故原因及性质
(1)直接原因
事故发生时,陕52868 12路公交车司机唐没有系好安全带。他的左手控制方向盘,右手支撑变速杆(这个姿势持续了1分23秒),违反了规定。当车辆改变车道(右车道变为左车道)时,他仍然用一只手控制方向盘,没有及时返回到右方向,导致车辆的左前侧与道路左肩上的垃圾桶碰撞并撞到护栏。断裂的护栏与公路外的槐树相撞,坠入嘉陵江,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未落实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
2,陕西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公交源头缺乏安全管理青木川镇12路公交车总站没有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也没有安全管理制度
3,宁强公交分公司,对司机的日常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安全责任意识不强。
4和宁强公交分局设置的公交车辆动态监控设施未发挥有效监控作用,监控人员未接受专业培训。
5年,宁强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未能对宁强县公共交通分局进行道路运输检查
6年,宁强县交通局未对宁强公交分局进行彻底监督检查,也未督促整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3)事故性质
调查发现,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2.11”道路交通事故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建议
根据事故原因的调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纪律的规定,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提出建议:
(1)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陕西汉中汽车运输公司作为生产经营法人,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建议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由宁强县应急管理局对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
(2)建议免除责任人员
唐,男,48岁,初中文化程度,陕F52868司机,违章操作,对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他的死亡,他免于调查。
(3)建议给予党政纪律人员
1。宁强公交分局监督管理员洪正在值班,未能发现并警告唐未能按照操作标准安全驾驶。建议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解除其原职务,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年,宁强客运公司公交部部长汪静波专门负责宁强公交公司的业务。他的职责没有得到妥善履行。他没有严格按照“管理企业必须管理安全”的要求,对公交公司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和整改。缺乏对公共交通源头的安全管理。建议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客运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3年,宁强客运公司安全科科长赵长风具体负责宁强公交公司的安全工作。在月度隐患排查中,未及时发现12条公交线路。建议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客运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4年,中共党员、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客运公司副经理江琳琳主管宁强公交公司业务,未严格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公交公司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宁强公交公司在公交源头缺乏安全生产管理,动态监控系统不完善,没有发挥有效作用,承担着重要的领导责任。建议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按照《国有企业职工管理条例》进行问责。
5年,中共党员、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客运公司副经理王刚,主管宁强公交公司的安全工作。未对宁强公交公司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整改,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司机的日常安全教育流于形式,负有主要的领导责任。建议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按照《国有企业职工管理条例》进行问责。
6年,中共党员、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客运公司经理李一宁《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关于任免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负责人黄斌等同志的通知》(韩运发[〔2014〕84号),对宁强公交分公司安全管理不善,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隐患排查工作监督检查安排不力,宁强公交分公司公交源头安全生产管理缺位,公交12号线青木川镇枢纽存在责任人缺位、安全管理人员缺位、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党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建议宁强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92条第1款处以上一年度年收入30%的罚款。
7年,中共党员、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公交部部长俞成,对各公交分局负有管理责任,对宁强公交分局安全管理不力、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负有责任建议汉中汽车运输公司党委给予纪律处分。
8年,唐斌,中共党员,陕西汉中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技术部部长,负责公司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由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不到位,他还负责宁强公交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建议汉中汽车运输公司党委给予纪律处分。
9年,中共党员、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副总经理马志,负责城乡公共交通工作和公共交通司。负责领导安全管理问题,如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人员不足等建议汉中汽车运输公司党委给予纪律处分。
10,中共党员,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客运生产和道路运输安全,并主管安全技术部。他对宁强客车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等安全管理问题负有监督领导责任。建议汉中汽车运输公司党委给予纪律处分。
陕西汉中汽车运输公司所有负责人的意见由公司进行公示,并将结果抄送宁强县人民政府和宁强县应急管理局。
11年,中共党员、宁强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杜威,主管道路运输检查工作。宁强公交分公司对公共汽车客运管理的检查和检查不严格、不细致,对事故负有行业管理责任。建议汉中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纪委进行诫勉谈话。处理结果应当抄送宁强县人民政府和宁强县应急管理局。
12年,中共党员、宁强县公路运输管理局局长金主持宁强县公路运输管理局全面工作。他未能对宁强公交分公司的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进行指导和检查,并负责事故的行业管理。建议向汉中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委进行书面审查。处理结果应当抄送宁强县人民政府和宁强县应急管理局。
13,宁强县交通基础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宁强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与安全监督组组长黄怡君,具体负责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工作。宁强公交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全面、不严密。他负责监督事故。有人建议宁强县纪委进行训诫谈话。处理结果应当抄送宁强县人民政府和宁强县应急管理局。
14、段英平,中共党员,宁强县交通局副局长,主管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他不在现场指导和监督宁强客车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他负责事故的监督。建议向宁强县交通局党委作书面审查。处理结果应当报送宁强县人民政府和宁强县应急管理局。
6。事故教训建议
为了认真吸取“2·11”事故的教训,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以下预防措施和建议:
(1)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为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深入排查整改隐患,以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执法检查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查处和控制,保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高压和严格控制局面,认真贯彻“零容忍、严格执法、讲求实效”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2)宁强县交通局和宁强县道路运输管理处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交通部2017年第5号令),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落实行业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隐患不留死角我们要举一反三,研究加强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跟踪督促企业落实各项事故整改措施。
(3)陕西汉中汽车运输公司、陕西汉中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客运公司、陕西汉中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理顺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完善阳平关至青木川线起止站建设,建立和完善公交车辆全球定位系统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公交运营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4)责令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制定整改计划,认真整改。宁强县交通局和宁强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结案批准后,宁强公交分公司应及时将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宁强县交通局和宁强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