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酒后相互追逐,其中一人在撞上混凝土码头后死亡,另一人被判处5个月监禁。

追逐竞驶

某醉酒驾车与另一名醉酒司机孟某飙车,孟某撞上一座混凝土码头而死亡之后,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孟对事故负责。一审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牛某拘留5个月,孟某的家人提起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11月22日获悉,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院认为,孟之死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是牛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一审判决认定孟的起诉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符合法律规定,上诉意见不予受理。

2年1月14日凌晨5点左右,一只牛酒后驾车和一只孟酒后驾车急驰与此同时,孟的车撞上了公路外的一个混凝土码头,造成孟死亡之后,交通管理大队事故鉴定小组发现,孟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违反了规定,孟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在

199审判中,牛某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孟的家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牛赔偿医疗费和死亡赔偿金共计106万余元。

199法院一审认定,牛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原因是其在道路上追逐、驾驶的恶劣环境。牛主动认罪,并酌情从轻处罚。孟,谁是喝醉了,并在道路上超速行驶,是在一个单边交通事故中丧生,并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牛某和孟某在路上相互追逐,这并不一定导致孟某死亡的后果。孟某的死亡与牛某的犯罪行为没有必然的直接因果关系。对孟某家庭成员的起诉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不符合法律规定。应该拒绝。

199一审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牛某有期徒刑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驳回孟家的诉讼对于一审判决的结果,孟的家属提出了上诉。他们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量刑过轻,他们要求支持所有附带的民事诉讼。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在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酒后驾驶过程中,孟的机动车撞上混凝土码头,造成孟死亡,孟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孟之死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不是牛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关于孟一家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轻的问题,本案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孟的家人只能对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上诉,所以法院不接受上诉意见。一审判决适用的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

最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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