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正常意义上的大股东和小股东所持股份的不同比例影响公司的控制权外,公司章程的设计也是一个重要环节在实践中,大多数初创公司的股东并不重视公司的章程,认为工商局有一个模板,可以直接采用。这样的想法可以说是浪费时间,并且失去了加强对公司控制的大好机会。
那么,公司章程中的哪些条款可以自行设计,它们如何影响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快跟着小编辑去理解!
1、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选择,并依法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代表公司,特别是当股东之间发生纠纷,公司公章不正常时,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有时比公司公章更有效!
2。外商投资与担保
公司投资其他企业或为他人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应当作出决议,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担保的范围。担保可以直接为公司承担额外的债务,但对担保对象来说是一种强有力的融资和信用增级措施。因此,公司的小额对外担保会影响公司的经济状况,甚至导致公司的巨额债务和破产。
3、股东分红和增资
股东按其实缴出资比例领取红利;公司增加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实收资本比例优先认缴资本。但是,除公司章程规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利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外股息
是大多数股东投资公司的最终目标。因此,何时分红以及如何分红,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4。股东会
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然而,在实践中,公司的许多股东大会根本无法召开,导致公司的决策无法正常进行。因此,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的条件、具体方式和程序,以保证即使有股东恶意闹事,股东大会也能正常召开。
5。股东表决权行使
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投票权是公司最基本的基础。因此,是否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是否按股东人数行使表决权,是否授予部分股东一票否决权,或根据表决项目设定不同的表决权等。可以由章程自行决定。
6。其他事项的决议比例和程序可由公司章程规定,但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不同事项的采纳比例与股东的投票比例相结合,会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7、董事会的组成和任期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和日常管理决策机构,因此董事会的组成也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此外,大多数公司规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这个时候,如何组建董事会主席是至关重要的。该法还规定,当主席不能履行职责时,副主席应召集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8。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范围除法律规定外,可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这实际上涉及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之间的权力划分。哪些事项可以由董事会表决,哪些事项必须由股东大会批准,结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不同组成和表决机制,也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控制权。
9。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当公司内部发生争议时,监事会的作用将得到体现可以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代表公司对损害公司利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等提起诉讼。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管理者是控制公司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应该低估监事会的组成和议事规则。
10。股权转让
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者将被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但是,上述内容可以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可以更严格或更宽松。
11、股权/股东资格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自然人股东因继承而变更时,其他股东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同样,上述事项可以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以更好地维护原股东的诚信。
12。公司解散的原因
公司章程可以明确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但法律规定的原因除外,如公司新疆局、经营期限届满不予延长等。在司法实践中,股东想解散公司,但在很多情况下不能,因为公司章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依法证明解散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因此,如果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股东的权益和对公司的控制权也将得到最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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