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林频谱公司被指控拖欠工资,劳动仲裁委员会决定维持劳动关系。

新京报(记者王)北京周林频谱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林频谱公司)被部分员工指控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有新进展今天(8月13日),数名涉案员工向《新京报》记者展示了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裁定显示,涉案员工与周林频谱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应向员工支付拖欠工资。周林频谱公司的一名负责人表示,他尚未看到该裁决,也不会对此做出回应。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p >涉及的一名员工提供的一份裁决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其与周林频谱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该公司支付逾期工资。受访者提交了第

< p >号的裁决,称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新京报》此前报道,周林频谱公司渠道部多名员工表示,该公司多年没有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为部分员工提供社会保障和公积金。此外,他们最近被公司连续降职、拖欠工资和扣发奖金。7月29日,周林频谱公司蒋副总经理表示,这是公司历史遗留问题,也与公司改革有关,但没有透露具体原因。此外,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涉及员工和周林谱公司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今天(8月13日),数名涉案员工向《新京报》记者出示了加盖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章的判决书。王力(化名)提交的裁决表明,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王力向周林频谱公司提供了有偿劳动,周林频谱公司每月定期向王阿利支付固定标准的“工资”,王力销售的产品由周林频谱公司生产,与王力相关的人员为周林频谱公司员工。双方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9王力提出的裁定表明,周林谱公司作为负责劳动关系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对其员工的用工时间、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和劳动关系状况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如果不能提供这方面的证据,就应当承担不提供证据的不利后果。有鉴于此,委员会接受王丽的主张,即她于2011年3月1日加入周林频谱公司,月薪为2500元,工资支付至2019年2月28日,双方劳动关系未解除。

< p >裁定要求公司返还工资

以上裁定结果确认王力与周林谱公司从2011年3月1日至2019年5月21日存在劳动关系另外,周林频谱公司应自裁定生效之日起10日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支付王工资5000元。

及其他三名涉案员工的裁定也表明,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周林频谱公司与他们存在劳动关系,应向他们支付欠薪。但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依据不充分,不支持部分涉案员工要求周林频谱公司支付奖金的仲裁请求。

针对这一裁决,《新京报》的一名记者今天打电话给周林频谱公司的一位姓蒋的副总裁。另一方表示,它尚未看到裁决,也不会做出回应。

新京报记者王编辑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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