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部有三类人员:主要是现役军人,辅之以当地管理人员,辅之以少量负责后勤服务的临时人员后两类人的存在感极其微弱。
1,职责:武装部队部成立已有几十年,是军队和地方政府的双重管理组织。自其发展以来,其职能基本上被削弱到最低限度,只剩下政策宣传、征兵、民兵训练以及军队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等职责。< br>
2,人员构成:军队部门主要由现役军人组成。政治委员、武装部长和主要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是现役军人。他们的人事管理、流动性、任命和工资都和军队一样,他们与现役军人同等对待。
武装部队部也有一些地方政府行政人员。例如,过去,专门为武装部队部门管理的当地资产设立的机构和为协助武装部队部门开展工作而设立的机构占用了当地机构的数量,并利用当地机构的设立,这些机构由当地财政部门支持和组织,由人事编制部门管理。在所有以前的机构改革中,该单位的这一部分基本上被取消,只剩下一些地方仍然保留。
也有一些临时人员,他们负责后勤服务,是临时工和合同工,工资很低,没有前途可言。
3,乡镇武装部,完全是乡镇政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地方政府的机构和人员,由地方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由地方财政部门支持,与武装部现役军人管理完全无关乡镇武装部承担县武装部的职责,负责乡镇民兵的招募和训练。这是基层武装部队部门职能的延伸,但完全由地方政府管理。它只受县武装部的业务指导,仅此而已。<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