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秦依靠什么来统一全国。有些人说秦军是不可战胜的,而其他人说遥远的朋友和亲密的朋友正在密谋攻击。然而,这些都是表象。军事行动胜利的背后是政治影响。因此,许多人说,秦这个中国西北边陲的弱国之所以成为一个虎国,重要的原因是政治改革。秦法是秦一统天下的基础。
那么秦朝变了什么?在我看来,秦的法律将在起源于战国末期的官僚行政体系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普及。先进的制度是秦一统天下的根本原因。
首先,让我们探索中国古代官僚行政的起源
中国古代行政起源于夏朝
什么是国家?设定规则,设定职责作为公共权力的一项重要职能,古代行政与国家同时产生和发展早在夏朝诞生之初,就有、纪等掌管农业,穆掌管畜牧业,车掌管车衣,水官掌管水利,掌管文告,大理掌管兴狱,司府掌管巡察中国古代行政管理的雏形是通过分工达到“各司其职,各司其职”的目的而形成的。《尚书·龚宇》中提到:“遇别九州,随山骏川,任图尽贡“
199年的夏朝不仅有专职官员行使农业、畜牧业、水利、刑事监狱和监督等行政职能,还出现了基于部落联盟的地方行政区划,以及根据当地自然资源向君主支付贡品。管理方法随着管理对象的复杂性而不断改进和完善。如果我以前提到夏朝,我会想到著名的暴君夏杰,但是我经常忽略夏朝作为中国古代第一个国家所带来的变化和倡议?例如,它开创了古代国家的行政管理。 商周时期,对的管理得到了发展和完善
商周时期,国家权力机构和各种行政职能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具体来说,就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分工。商周时期,许多官员开始分为两部分:中央王朝的官员,即内部管理的官员,和诸侯国的官员,即外部管理的官员,实现内部和外部的其他目的。到了西周时期,内部行政官员被分为许多类,如清史辽和武官的常任官员、文官常伯、准司法官员、太史辽和载。分工也更加明确和专业化。
贵族领主制管理的特点:
但在战国以前,行政部门仍处于贵族领主制阶段,不属于君主官僚的范畴。当时,行政管理有以下四个突出特点:
一、任人唯亲,为亲戚不聚贤
不进来也没关系,要把宗法“接近你的团结”和“尊重”作为各级政府的组织原则亲属关系是成为一名官员的先决条件。只有国王和州长等贵族家庭成员才有资格在各级政府任职。然而,决定官位高低的因素取决于血缘的远近。
《墨子·商贤》,上面写着:“当今的王公大人既有钱又贵。他们是王公大人的亲骨肉。他们毫无理由地富有,有漂亮的脸蛋。”“
是同一个家族的官员,这也带来了家庭与国家的同构。成为一名官员的目的是成为一个国家,也是一个家庭,“保住他的官职,保护宜家”。国家利益与家庭的兴衰密切相关。此时保卫国家不是伟大的爱国精神,而是维护家庭利益的正常表现。
二、一代又一代,阶级凝固
清实录中,无论诸侯,清大夫都是世袭的王媞,一代又一代,没有被君主雇佣的非民族职业官僚出身非常重要,没有家庭背景,就不可能成为一名官员,因为根本没有办法。
三、行政权力不独立
行政权力不独立,与土地关系密切,对行政管理的制约很大。其原因在于分封制,这种分封制结合了诸侯和大清在其封地的土地占有权、所有权和行政权。
四、世界是共同的主人而不是专制的君主
由于层层分封,国方等诸侯权力下放的倾向严重尽管国王或皇帝本质上是专制的,但他只是世界诸侯国的“共同主人”,而不是一个集权的专制君主。
的管理模式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几乎没有控制和影响,地方政府更像是名义上的。为了获得尊重和地位,周王不得不依靠强大的诸侯。例如,春秋时期的齐桓公因“尊王抗夷”而成为世界霸主
战国时期,天下大乱,政治改革势大,产生了官僚行政。
古代官僚行政是在战国时期新生的专制政治结构和职业官僚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最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萌芽的君主专制和春秋战国时期从家庭和官员中转移出来的早期职业官僚。春秋末期,一些大清大夫夺取了政权,成为诸侯国的新君主。进入战国后,秦、魏、赵、楚等国相继进行了改革,其中商鞅的改革最为有效。
王侯全权掌管土地的征税权和为官封爵权。郡县制的实行是为了消除贵族对地方的世袭统治。通过提督县长,他负责当地的民政,财政捐赠,攻击,奖惩。结果,王子们逐渐演变成中央集权的专制君主。
当时,封建领主和国家在游说、征召士兵和奖励军官方面非常受欢迎。在春秋中后期,一些大臣和官员享受俸禄并担任校长,君主们遵循并发展了这种做法。根据“校长卖官,大臣卖情报”的原则,他们招募并组织了一批新的职业官僚,实施了一整套由君主直接控制的官僚制度。这种新的官僚体制有四个基本要素:
官员任免方式的突破
在官员任免上突破了“亲你一人”和“世界级、世界级”的旧体制。官员的选择要么是基于军事功绩、推荐、游说,要么是由随从们采纳。大多数被任命的官员都不是贵族出身,主要依靠个人智慧和对君主的忠诚。他们与君主有着强烈的从属和依附关系,他们的任免只由君主决定。此外,“官员没有永久的地位,不能世袭。”
2、权力来自君主
把尹喜·杰夫作为官方权力的象征和证明当君主任命官员时,他授予他们皇家印章,当官员免职和辞职时,他收回他们。当将军派遣他的部队和他的部队时,他还必须持有一个军事符号。派遣使者将使用君主授予的杰夫。官员持有的杰夫国玺来自君主,表明他们从君主那里获得了权力。管理者需要控制权力,以便下属能够确认他们的职责和责任。
官员行使行政、军事和司法权力,也具有合法性尹喜·杰夫是君主授予的,官员的去向来自君主。因此,官僚的管理职能应该向君主负责,这自然成为战国时期不可动摇的规则。
三、建立考核机制,并有规定
严格实行官员考核机制,主要方式是每年地方官员必须向君主报告财政预算。年底,君主检查财政损益。成功者得到提升和奖励,失败者被降级和指控。这样,他敦促官员们履行他们的职责。
四、推进工资制度,国家工资
战国时期,官员大多被授予俸禄支付的数额因官方职位的级别而异。高的人是石头,低的人是石头。薪酬制度的推行是雇佣关系在行政管理中的体现俸禄取代了封地,方便了君主随时任免或调动官员,也有利于随着官位在官场内进行财产分配的转移。
摘要:官僚行政是君主制的产物
战国时期,官员任免、国玺和俸禄制度的逐步实施,在许多方面切断了土地占有和行政管理之间的联系,在很大程度上废除了官员的“尊尊尊”原则,使其演变成一个直接从属于君主、只对君主负责的职业官僚。这群职业官僚遍布各级政府,掌握和行使着国家的行政权力。它们不仅是专制君主的生活条件,而且还与专制君主相结合,形成一套完整的官僚政治体系。随着专制君主和职业官僚的出现,以各种官僚制度为基础并包含政府权力的行使、运行、维护和协调等内部机制的官僚行政也已初具规模。依靠君主专制和集权的目的,这种官僚行政体制应运而生。
官僚行政与贵族领主制有五个区别
首先,不同的主人从许多人的分权到君主专制在贵族领主制下,管理的主人不仅是国王和皇帝,也是拥有相对独立权力的王子。在官僚行政下,统治者变成了绝对的君主。
其次,具体的执行者是不同的遗嘱执行人从君主的亲属变成了君主的奴隶。在贵族领主制下,行政长官是“世界贵族和世界财富”的贵族、大臣和官员,以及各级领主的家族官员。在官僚行政下,执行者大多是与专制君主没有关系的职业官僚。
同样,管理对象是不同的人口中没有黑人家庭,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主体。在贵族领主制下,管理的对象是领主授予的封臣。在官僚行政体制下,组织家庭和团结人民的是国家的“千手”。乾寿是老百姓的名字,秦始皇时就用了这个名字。
全世界被分成36个郡,由守卫、司令官和监督者组成。改名为“千手”-《史记·秦始皇传》
第四,行政与土地占有的关系不同。行政管理和土地占有不再密切相关在贵族领主制下,行政权和土地占有权同时归各级领主所有。在官僚行政下,除了一些国有土地,行政权属于专制君主和官僚,大部分土地所有权属于地主和农民。行政管理和土地占有是相互分离的。第五,取决于不同的政治制度君主的权力大大加强了。专制集权制度是官僚政治的基础和保证。前者是贵族领主政治;后者依赖君主政体。
因此,古代官僚行政也可以称为以专制君主为主人,以职业官僚为主体,通过行政命令来实施社会的管理活动。这种管理形式从秦汉到明清延续了2000多年,相对成熟且独具特色,对后世影响很大。
秦统一在巩固官僚行政中的作用
战国时期,七位领导人并存,政治和政治制度的发展水平很不平衡。以秦国为代表的几个诸侯国的政治改革比较彻底。新的君主专制和官僚体制有着明显的优势,因此它们可以迅速过渡到古代官僚行政形式。然而,在以楚国为代表的一些诸侯国,改革并未完成,政府仍然保留了大部分贵族制度。秦朝的统一结束了这种不平衡。
秦始皇统一后,他开始大力宣传秦的先进制度。只有到那时,古代官僚行政才在一个统一国家的土壤中扎根。从这个意义上说,秦统一对新生官僚行政的巩固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古代官僚行政的发展阶段
中国古代官僚行政自建立以来,大致经历了秦、汉、魏、金、隋、唐、宋、元、明、清三个主要发展阶段。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这三个阶段的管理也逐渐演变,呈现出各自不同的内容和特点。
1。秦、汉、魏、金、南北朝:建立有待完善的框架
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刚刚出现的官僚行政的基本框架,不仅得到了全面的继承,而且在秦汉中央集权统一国家建立以后,结合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得到了丰富和发展。秦朝建立了皇帝制度,加强了皇权的管理。官僚中央组织经历了从丞相开府到更低级和更多的商、中书省和下属省的演变,这些地方更接近皇帝。朝廷的行政管理,最初是九卿负责制,后来是曹和尚书省九卿的复合管理。以县和县为中心的地方行政体系也已全面实施。正式的管理规则,如绩效考核,开始被纳入法律轨道。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政监督也开始形成。
2年,隋唐宋元:科举选拔人才,削弱相互权利
隋唐宋元是古代官僚行政的进一步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央行政中心和政府行政机构完成了向三个省或一组省总理和六个辅助行政机构的过渡当首相成为一个团体后,他的权力分散了,他的名字也经常改变。皇帝在整个行政中心的地位更加突出地方州县行政体制稳步调整,逐步消除了封闭国家的因素。军民分工、定期调动、请示报告和对政府派出的地方组织的监督,都是从不成熟发展到成熟的。中央和地方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刘唐典》等行政法规的出台,标志着官僚体制内管理机制的逐步制度化和法制化。
3、明清:君主专制,废除宰相
明清中国传统社会的后两个朝代由于吸收了前朝的丰富经验和两朝开国者的特殊情况,明清官僚行政不仅比以前得到了高度发展和完善,而且还呈现出皇帝极度专制的特点。
明清时期正式废除了宰相,皇帝改为宫廷秘书队伍作为辅助工具,亲自领导政治国家直接向皇帝负责的六个中央管理机构显然提高了它们的地位。在元制的基础上,明清时期还以督抚、布衣、报刊等部门为中央监督机构,妥善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使之更有利于皇帝的专制和集权。
也倾向于深化和制度化的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的管理。以《明惠殿》、《清惠殿》为代表的行政法规和官员选拔、考核、监督等管理制度也达到了相当完善的水平。
另一方面,官僚主义对权力的控制、政府机构臃肿冗杂、官员腐败和枉法等官病不断出现,并呈愈演愈烈之势,最终导致官僚行政体制走向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