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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于1959年去世前是迁安鑫源房地产公司的股东。 河北女商人周光华死亡
113天后,12月31日,唐山市政法委联合调查组发布了在押犯罪嫌疑人死亡调查报告前一天,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对他的家庭成员的刑事指控作出了“不立案”的答复。自2018年6月4日起,周光华因涉嫌贪污贿赂被拘留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同时,由于常年肺结核未完全治愈,开始出现咳嗽、咳痰、咯血现象根据他的身体状况,唐山第一看守所一年四次向玉田县检察院和玉田县法院提出申诉。然而,2019年9月5日,在医院昏迷三天后,周光华在“呼吸和心脏骤停,双瞳反射消失”的状态下收到同意变更的回复,随后死亡
1992年11月7日,019年,在北青神报出在押的重案嫌疑人周光华死亡后,唐山市对该事件展开了调查。
唐山市第一次向玉田县检察院提交病情报告的时间是2018年9月29日。
不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对许多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关于四起变更强制措施申请未获批准的情况,调查报告认为,2018年9月28日,唐山市向玉田县公安局申请变更周光华的强制措施,玉田县公安局因该案已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不予受理。第二天,汤山打了一个电话,建议玉田县检察院改变对周光华的强制措施。玉田县检察院没有答复,因为没有书面申请。
2年11月20日018,唐山市向玉田县法院出具了关于周光华患病的书面陈述。同月,周光华的家人向玉田县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获得取保候审。玉田县法院委托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办公室鉴定2019年1月4日,唐山再次出具书面《周光华病情声明》,并按要求向玉田县法院提交了周光华的近期病历。
1991年1月30日,根据唐山工人医院委托医疗鉴定结论“咯血控制后需止血并进行支气管镜检查以进一步明确诊断”,市中心医院司法技术办公室出具了“医疗诊断复查意见”,结论为“病情稳定后对症治疗复查” 1993年1月25日,玉田县法院根据《医疗诊断审查意见》决定不改变周光华的强制措施,并通过电话通知了家属和唐山市。根据调查报告,玉田县法院的通知程序太长,这是一种懈怠的工作作风。关于唐山市公安干警和住院医生的履职情况,调查报告认为,2019年9月5日凌晨,唐山市公安干警看到周光华从医务室返回监狱时,因为门口有一个门槛,而且车内没有扶手,他们踩在平板车上帮助他们。没有踢腿的问题,但是有不文明语言的问题。当住院医生治疗周光华时,他的态度很不好。
调查发现,玉田县检察院和玉田县法院的侦查人员和分管领导在工作中有不规范行为,但不存在强制措施应当变更的问题,不符合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已逐一确定了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并对办案机关执法和司法活动中的违规和不文明问题追究了责任。其中,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办公室主任、玉田县法院副院长受到训诫。党警告了唐山警方。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办公室法医和玉田县法院审判长给予警告;我们要严肃批评教育唐山的医生、唐山负责文电局的工作人员、玉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和两个承办单位。与此同时,唐山被命令去看看它的主任和政委,并作一个深刻的检查。
周光华家人收到不予备案通知
如果检察院不立案,家庭成员将提请复议。 1999年12月30日,唐山市检察院第五分院院长张健、唐山市检察院第十分院检察长崔平等三名党员在迁安市检察院正式向周光华的儿子王刚作了答复,说明了不立案的理由,称“没有犯罪事实,不符合立案条件”张健告诉家人,经过调查,玉田县检察院没有收到看守所提交的《病假条》和《取保候审申请书》,称案件已于2018年10月15日移送法院。
根据汤山义提供的《与办案单位联系登记表》,汤山义向玉田县检察院提交周光华病情陈述的时间为2018年9月29日,即案件移送法院前半个月。
张健告诉周光华的家人,玉田县法院收到了汤山提交的关于周光华病情的两份解释,还收到了王刚要求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理由是周光华“病情严重,无法自理”然而,因严重疾病而申请保释候审需要医学鉴定。唐山医院出具的体检鉴定意见:周光华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张謇表示,2019年4月12日电话通知了王刚和唐山
不符合此信息。唐山有一次看到,它曾多次给家人回信。关于周光华前三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看守所没有收到办案单位的任何答复。
关于“大病审前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医学鉴定”的问题,王刚也提出了自己的困惑。他指出:“母亲病得很重,于9月5日被送往医院抢救。玉田县法院当天在没有任何评估的情况下做出了改变强制措施的决定。
|张健解释说,目前对“重症患者”的鉴定有规定,但标准不明确。在实践中没有关于严重疾病程度的详细识别标准。
关于目前我国的总体情况,有一次记者从国内许多刑事律师那里了解到,看守所是被拘留者的第一联系人。只要拘留中心认为被拘留者的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拘留,并出具情况说明,处理单位一般会在核实后立即改变强制措施,以确保被拘留者的生命安全。
王刚在刑事申诉中认为,唐山市玉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玉田、总检察长刘明未能及时、明确地处理唐山市第一看守所提交的变更对其疾病陈述强制措施的请求,是周光华患病未能得到有效治疗的主要原因。玉田县法院法官彭、和主管副院长张炳新未核实病情,未能掌握被拘留者周光华的实际病情,也未对申请作出答复。因此,据称四名被告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张健解释说,2019年上半年周光华的病情相对稳定,法院拒绝变更强制措施与周光华的死亡结果没有刑事因果关系。因此,主审法官没有滥用权力,"决定不立案,因为他没有任何犯罪事实,也不符合立案的条件"。
为此,周光华的儿子王刚表示要申请复议。
(原名:周光华死亡调查报告公布,家属提出刑事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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