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特大“资本运营”MLM案二审宣判!35 MLM“老板”被判刑

最近获悉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涉及“资本运营”的传销大案作出二审判决一审期间,合浦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张丕江、瞿、、马莉、等35人有期徒刑3年至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至45万元。

北海资本运作能做吗

最初裁定“资本运营”是一个传销组织,通过鼓吹“资本运营”是一个国家支持的行业,可以获得巨大的回报。参与者需要支付69,800元或70,000元购买21股虚拟股票,并获得培养新人的资格。每个参与者最多只能开发三条直接下行线路,下行线路将逐步开发,形成金字塔网络关系和金字塔网络层次结构。在线人员以开发人员的数量作为支付和返利的依据,将离线人员支付的订阅费以固定的方式进行分割,不断进行财产诈骗。

“新总旅行复印件”是MLM组织规定的一项重要活动,目的是带符合晋升“老板”条件的MLM人员出国完成“总晋升”手续。在此期间,一个由在线“老板”(旧老板)和在他保护伞下被提拔的“老板”(新老板)参加的传销人员会议召开了,组织者再次“洗脑”参与者。

2年至009年,被告张丕江、瞿、、马莉、等35人先后在广西北海市投资,加入“资本运营”传销组织。加入传销组织后,上述被告积极发展线下业务,在保护伞下管理团队,通过线下业务的发展收取订阅费,不断骗取财物。

2年6月1日,017,组织张丕江、李某、马等24位新“大佬”参加“桂林市第61届新将军复制巡回展”,曲、范靖边、、徐青、鲍、高玲参加

当天晚上,张丕强、李某、马组织上述人员为传销“大佬”召开传销会议。张皮江在会上宣布,网上“老板”将给“新老板”和“包装费”3万元,用于购买黄金首饰、衣服等。为了提升“新老板”的形象和晋升为“老板”后的版税规则。为了鼓励MLM人员更积极地发展线下业务,吸引更多人员参与MLM

2年6月7日017、张丕江、瞿、、马立、、徐青、韩丹、鲍、高玲、郭向峰、、、李凤峰、宋、范靖边、薛建国、苏、李俊杰、阎志军、孙燕、王兴兴、韩勇、李宝展、马向宇、王晓波、丁慧文、孙占庄、杨继平、孟庆刚、李宝兰、刘正军、张雄、吴爱民

199事件后,公安机关提取、查封、冻结了被告张丕刚等人的现金、手机、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

原规定,要求张丕江、瞿、、马莉、等35人通过缴纳投资款的方式成为会员,并按一定的顺序形成以开发人员数量为主的等级制度,诱使参与者继续开发他人的参与,骗取他人财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在实施传销活动中发挥关键作用。 传销组织的成立和扩大,是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的组织和领导者,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上述被告犯有被定罪的罪行。

2年10月8日,合浦县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分别判处丁会文、李凤峰、王星星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90万元;

判处黎俊杰有期徒刑二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85万元。

分别判处刘克明、韩勇有期徒刑两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85万元。

分别判处马莉、、、、薛建国、李宝展、韩丹、孙占庄、、、张丕江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75万元。

分别判处张雄、马翔宇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

199分别判处严志军、陈明祥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60万元。

判处郭向峰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分别判处范靖边、杨继平、宋、吴爱文、、、苏、、徐庆、鲍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

分别判处瞿、、高玲、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

法院宣判后,张丕江、丁会文、李凤峰、王星星、黎俊杰、刘克明、韩勇、马莉、王康、王增光、沈丽萍、薛建国、李宝展、韩丹、罗娜、李宝蓝、张雄、马向宇、严志军等人分别对判决提出上诉。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查明,张丕江、刘克明、玛丽、罗娜等35名上诉人在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和壮大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他们的行为构成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原判决

199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司法程序合法,应予维持。上述上诉人及其辩护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均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受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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