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可以自愿放弃吗?放弃后我能要求经济赔偿吗?

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雇主的法定义务,但实际上有一些正式员工不愿意办理。

那么,不支付社会保险的法律风险是什么?自愿放弃社会保障的承诺有效吗?事后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这篇文章给出了一个答案

自愿放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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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支付或不全额支付社会保险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1年。经济补偿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合同法》

199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即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办理了社会保险,但由于缺乏保险覆盖面和基数,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支付经济补偿,各地的司法实践是不同的,而且大多数地区倾向于不予支持。

2。

199养老保险的风险补偿可能导致劳动者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和领取养老金。

医疗保险,劳动者因病发生的可通过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医疗费用是劳动者的损失;

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所有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本可通过生育保险报销的部分为职工损失;就

失业保险而言,如果失业不是由工人造成的,可以领取的失业救济金就是工人的损失。

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上述损失可向用人单位索赔如果支付基数不足,由此产生的差额也可以向雇主索赔。

3。补充支付的风险

为雇员提供社会保险是雇主的法定义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补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补缴。

在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因个人原因不愿申请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可以发放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但必须反映在工资总额中,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已经发放了社会保险补贴。员工补缴时,应将社会保险补贴返还给用人单位用于补缴。

自愿放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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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愿放弃社会保险承诺或协议有效吗?

《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都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

自愿放弃社会保险事业或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从法律上讲,自愿放弃社会保险承诺或协议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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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愿放弃社会保险,以后还能要求经济赔偿吗?

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用人单位原因未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且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没有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的,不属于用人单位的过错;同时,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诚实和务实的原则。在承诺提前放弃社会保障的情况下,反悔并要求事后支付经济补偿是违背诚实和务实的原则的。

因此,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自愿放弃社会保险,后来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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