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首先澄清“教师职称”和“行政级别”的具体概念:
“教师职称”——学校是一个公共机构,人事是一个公共机构的设立教师遵循职称的路线
自1986年起,中国开始建立以中小学教师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这一制度对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年8月,国务院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称系列和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合并为新设立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职称分为五个等级,从正高级职称到成员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名一级教师属于新职称系列的中级职称。
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个领导岗位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级正职、省级副职、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县级正职、县级副职、乡级正职、乡级副职
综合管理中的非领导岗位包括:巡视员、副巡视员、研究员、副研究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和科员
“教师职称”和“行政级别”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六章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得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让我们先看看现实:
首先,在现实中,许多公共机构的主要领导人仍然会被赋予相应的行政级别,例如大学校长,或者主要领导人本身就是公务员。
第二,当一个教师担任一定的行政职务时,就会有一个国家公务员的军衔。有些地方规定,例如,中级职称可以作为副科级干部对待。
因此,社会上有一种普遍的看法:一级教师相对于公务员的科级水平;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流教师(聘任后)的工资总额往往低于普通公务员,一般要低300-500元。目前,国家正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教育是长期计划的基础。一流教师的工资将不再低于普通公务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