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相关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15号公告,以下简称第15号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为帮助普通纳税人了解调整后纳税申报表的主要变化,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1。对于提交适用权责发生制和扣款制的
《权责发生制和扣款制应用表》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行业,应严格按照15号公告的要求填写权责发生制和扣款金额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年度内首次确认政策适用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应计及信贷政策适用情况表”(以下简称“报表”)
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综合信息报表-资格信息报表-适用的应计和扣减政策报表”模块进行操作
2。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或网上增值税申报系统后,系统会跳出链接申报的弹出窗口,纳税人可以点击进入并操作。
3。去税务服务大厅提交申报如果
未能提交该报表,在登录网上增值税申报系统后,将继续提示纳税人是否填写该报表。纳税人可以选择“填写报表”或“关闭”等按钮进行操作。
2。对于应纳税额申报标准为< p >
适用于权责发生制和抵扣政策的纳税人,如果有可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扣除的实际扣除额,则应申报扣除后的应纳税额,即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第19栏“实际扣除额”第18栏“实际扣除额”(取自所附数据(4)第5栏)其他纳税人仍按表中公式“第19栏=第11栏-第18栏”填写。
请注意,增加的扣除不是进项税,必须与进项税分开核算。纳税人应单独核算新增扣款的计提、扣款、调整和余额的变化,并填写附表4的相关栏目
3。进项税抵扣申报要求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资料(二)”第1-12栏“一、进项税抵扣”模块要求纳税人按照符合抵扣条件的税法申报进项税抵扣,并在当期申报抵扣。
请注意,纳税人必须在本模块中填写两次“房地产建设扣税凭证”和“客运服务扣税凭证”才能申请抵扣。
应首先填写第1至8a栏中相应的栏号(如果未填写,则表示纳税人未申报抵扣进项税);
然后分别填写表格的第9栏和第10栏。本模块的逻辑关系为:第9列+第10列≤第1列+第4列,第9列和第10列的数据包含在第1列和第4列中。
来源:厦门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