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你能处理托运的危险品吗?

液体托运

1。危险货物的运输和预定必须根据不同类型的危险特性分别制作运单,以便船舶能够按照《国际海上危险安全规则》的隔离要求装载和运输不同特性的危险货物。

如信用证和合同同时出氧化剂、易燃液体和腐蚀性货物三种不同性质的货物,托运时必须根据三种不同性质的危险货物分别制作三张运单,不得同时托运三种不相容的危险货物;否则,船舶会将三种不相容的危险货物装在一起,三种不同性质的货物和不相容的货物很容易相互接触,导致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和事故。在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不要将不相容的危险货物装入同一集装箱。

2。准备托运单除了普通货物的一般要求(如目的港、唛头、收货人、通知人、商品名称、重量、尺寸、件数等)。),危险品托运单需要增加以下七项:

A。商品名称必须使用正确的化学科学名称或技术名称,不能使用人们不熟悉的商品通用名称。例如,“漂白粉或漂白粉浓缩物”不能与漂白粉一起使用,而应该使用“三氧化二砷”

B。必须标明危险货物字样,以引起船舶及其代理人的注意。

C。必须标明危险货物的性质和类别例如:氧化剂和5.1类,或易燃液体和3.2类

D。必须标明联合国危险编号,例如:磷酸是联合国编号1805

E。必须注明“国际海上危险代码”的页码,例如,硝酸钾是IMDG代码第5171页

F。易燃液体必须标明闪点,例如闪点20℃

g。此外,如果在装载过程中有特殊要求,也必须在托运单上注明,以便在装载过程中参考。

例如,必须装在甲板上的货物必须标有“仅甲板”字样;需要远离火源和热源的货物应标明远离火源和热源!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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