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和医疗单位使用的人事代理人员基本上都是编外人员和合同工。除了参加招聘考试,他们永远没有机会成为正式员工。
非工作人员,包括人事代理、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人事代理最初是指委托管理人事关系的一种方式。指政府人事部门下属的人事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境外政治审查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事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新的人事改革措施。后来它发展到专门指人事关系委托的人员。
在招聘人事代理机构时,各单位承诺同工同酬,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福利甚至相同的薪酬改革模式。但实际上,除了基本工资和一小部分福利外,其他要求在职人员享受福利补贴的,人事代理人不能享受人事代理人的工资低于正式工人,高于其他合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这是官方的吗?这是永远无法弥补的。说工资比其他合同工高,改变工资的方式不是劳动合同规定的固定金额,而是像正式工人那样的核算方式,很像正式工人的合同工,就是这样
人事代理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视同企业养老保险。在招聘人员时,也没有为人事代理成为正式成员专门组织的考试。由于行业的特殊性,中小学人事代理可以通过特殊岗位教师、支持教师和代课教师成为正式成员等政策来解决一些人的身份问题。但是,如果在机构改革后取消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设立,对于人事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来说,这将是一个好消息,他们可以像正式工作人员一样,通过竞争、公正和公平的竞争机会,享受与其个人能力相匹配的职位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