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文/观察家网专栏作家田
\r\r 香港高等法院今天裁定,《紧急状态条例》部分违宪,《掩蔽禁止条例》基本上违宪。由此可见,在香港的反修运动“制止暴力和混乱”中,法官对法治的必要性和紧急状态法的原则有一些误解和司法上的轻率香港街头及学校发生的极端暴力事件,证明特区政府推出的紧急状态法及反面具法符合相称性原则,政府在声明及申辩中亦已清楚说明。法官对此提出了不同意见,并基本上遵从了提出司法审查的反对派议会团体的意见。他裁定紧急状态法和反面具法不符合相称性原则,违反了《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中的人权保护条款。\r
\r\r 法院的判决对特区政府的紧急立法给予了较低程度的理解和认可,例如,法院承认《反洗钱法》的有关规定具有维护安全和秩序的合理目的,但对基本权利造成了过度损害,法院没有判定《紧急状态法》中的“紧急状态”规定是否符合宪法。这表明法官对反对派立法者的要求有所保留,这意味着如果政府以“紧急状态”而不是“公共安全”为由证明立法是符合宪法的。这项裁决亦令特区政府难以获得法院支持,以《紧急状态法》下的“公共安全”为理由规避“紧急状态”。如果要进一步遵循紧急状态法的框架来制止暴力和混乱,它只能直接援引“紧急状态”条款。\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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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蒙面示威者的照片来自橙色新闻。
\r\r 香港司法机构在反暴乱运动中的角色一直受到质疑和争议。围绕“警察抓人,法官放人”的保释取向发生了争议,随后又围绕《紧急状态法》和《反假面具法》的违宪裁决发生了争议,这表明香港司法制度在制止暴力和混乱、承担维护法治责任的“三权合作”中缺乏联系和薄弱环节。\r
\r\r 当然,法院的裁决也警告特区政府在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过程中,要严格判断司法审查的风险。首先,紧急状态法是否适用于司法审查需要在法律和宪法原则中确定和维护,否则将非常被动。其次,无论司法审查是否适用,规制的制定过程都应该充分预测和衡量相称性和权利保护。\r
\r\r 当然,高等法院的判决不是最终的。政府仍可提出上诉,由终审法院处理。然而,最高法院的裁决向反对派发出了错误的信号,认为香港的暴力仍然是可持续的,可以“受到司法保护”在这方面,反对派很可能判断错误:首先,在审查法规时宣布违宪并不等于纵容个人对暴乱罪行的责任,许多示威者不能免除暴乱罪行;\r
\r\r 第二,终审法院在这个问题上可以采取更审慎的司法立场,充分衡量和考虑政府在引入紧急状态法和反面具法时所面对的暴乱情况,以及在参考外国法律时的具体监管选择,作出真正符合《基本法》的裁决,以及纠正高等法院的判决错误。\r
\r\r 第三,法院的裁决可以刺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启动解释程序,从而监督和引导香港法院正确理解《基本法》和《紧急状态法》,巩固香港的整体法律秩序和法律权威,制止暴力和混乱。\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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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蒙面暴徒手持“香港大学校园电台”的弓箭
\r\r 此外,香港法院拥有如此大的权力,可以轻易否决政府的规例,拖慢了香港恢复法治的进程,并与香港的整体利益背道而驰。这亦令人担心司法覆核权力会被滥用,以及会打破《基本法》的宪制权力平衡。司法审查是否有管辖权边界、如何引入监督性司法机制、政治问题是否不可审查、如何判断和控制等问题将变得更加突出。\r
\r\r [:这篇文章的要点发表在2019年11月18日的香港橙色新闻上。经过作者的修改和补充,作者授权Observer.com出版完整版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