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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审查
由于偶尔胃疼,2018年5月19日上午,第一项利用倒班的机会去附近的诊所检查。在医生做了初步诊断后,他建议其中一人去县医院进行随访。安立即向公司提交了10天的病假。
但是公司领导没有回复,理由是诊所的能力和条件有限,县医院还没有确定真实的条件和需要多长时间的治疗。某认为公司领导故意刁难,于是不管不顾,扬长而去。
没有意识到他一周后回到公司时,被告知“你被解雇了”,理由是他擅自旷工超过3天构成旷工,公司及其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公司可以据此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权拒绝给予任何经济补偿。"请病假也会构成旷工吗?"某种奇迹
古法白家称
古法百佳指出,该公司的做法没有错。就病假而言,它应该经过两个程序:雇员申请和单位批准。其中,单位审批无疑是核心其中一个提交了书面申请,这仅仅意味着第一个程序已经完成。在审核的基础上,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拒绝批准、批准和减少天数。当然,具体审批的时限也应优先。毫无疑问,当诊所的容量和条件有限,并且县医院尚未确定疾病状况和医疗时间时,公司未能批准是有正当理由的。如果员工临时离职,未经批准自然离职,构成旷工,公司有权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