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业主的账户没有被移出,新业主如何在二手房中定居?

原房主出售房屋,一旦发生不动户的情况,很难处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户籍由公安部门管辖,因此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时一般不就户籍问题作出判决,仅就户籍问题提起的诉讼不予受理那么,二手房的原业主账户不迁出,新业主如何安置?

网友咨询:我买了房子,在中介的销售合同上,我另外签了“一年内搬户口”的条款。关键是我没有写下如果我违反合同我将承担什么责任。已经半年多了,原来的主人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搬家。如果我不动,我想去法院,但我听说法院不会接受这种事情。我该怎么办?

二手房户口强制迁出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吴明友律师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籍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公民迁出户籍所在地的,应当在迁出前向户籍管理机关申报登记,领取迁移证,注销户籍。

按照上述规定,包括户籍申报和移民在内的一切户籍管理工作均由公安机关负责,属于公安机关的行政职责范围,上述工作不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当事人之间因出售二手房而发生的户口迁移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人民法院无权受理户口迁移纠纷。

由于取消户籍需要户主的同意和配合,户主需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和新的住址,在上述条件不具备且原户主不配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不能强制要求原户主取消户籍。

合同未约定账户转账,且卖方不配合账户转出,因此买方不能要求卖方承担逾期账户转出的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账户转账需要买卖双方协商。吴明友律师解释:

新业主可以要求原业主承担相应的违约金,理由是原业主未能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的退房义务。

对于新业主,如果原业主拒绝履行迁出账户的义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逾期迁出账户的违约金。

应当注意,新所有人的索赔只能要求原所有人支付违约金,不得要求法院责令原所有人限期迁出账户。

的结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但不能要求对方强行转出账户对方逾期迁出账户的违约金总额超过2万元的,可以主张债务抵销,不再向对方支付剩余金额。

违约方可以根据违约情况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具体由《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

1。约定的违约金过高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适当减少。《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规定,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因素,本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出裁决。

2。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增加“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8条规定,增加后的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金额。如果当事人在加重处罚后再次要求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在一般的二手房交易中,卖方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的迁出协议。如果户口未在约定时间内迁出,除非事先征得买方同意,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不迁出:可以事先征得买受人同意继续在该房屋内保留该账户,但也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买受人同意不迁出,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并不常见。

买受人不同意出卖人不搬迁房屋:出卖人不搬迁房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属于违约,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原业主的账户没有被移出,新业主如何在二手房中定居?的相关文章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