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妇联2016年11月发布的《中国家庭暴力现状》统计,2.7亿中国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经历过家庭暴力,受害者平均遭受35次家庭暴力后才报警。我国每年约有157,000名妇女自杀,其中60%是由于家庭暴力。2016年3月1日,中国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的颁布对中国反家庭暴力具有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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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通过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辱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心侵犯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补充规定》第37条。除家庭成员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的规定执行。
在补充规定中增加了许可条款,扩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适用范围。同居者实施的暴力行为,如同居、寄养、家庭就业等。,可受本法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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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遭遇家庭暴力,我该怎么办?
1。立即远离肇事者;
2。打电话给警察或拨打12338,这是一条妇女权利保护和公共福利服务热线。你也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和妇联寻求帮助,获得法律服务和医疗等人文关怀。
3。保留证据:报警记录、警方出具的警告信、照片、病历、伤害鉴定意见、医院诊断证明、录音录像、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调解书面材料、保证书等。
4。向人民法院申请生命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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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个人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项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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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家庭暴力或者家庭暴力的真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胁迫、胁迫等原因不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四条以书面形式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口头申请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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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哪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的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遏制家庭暴力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在充满暴力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心中会有更多的恐惧和冷漠。他们通常表现出破坏性的行为来获得一种存在的感觉。他们强烈的攻击性、易怒和强烈的控制欲望使他们长大后容易扭曲婚姻观和心理畸形。维护“家庭暴力”中妇女的权益,为年轻人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是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前提。一个健康文明的社会需要每个小细胞,也就是每个家庭的健康文明来体现和支持它。一个幸福美丽的家庭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天堂。检察官
提醒
在家庭暴力面前不要沉默!拿起法律武器,勇敢地面对它。停止暴力和控制暴力是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