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报废的会计分录处理!干货!

在所有存货的分类中,低值易耗品应属于最不重要的,但它的作用是如此的不重要,以至于它的会计分录往往容易出错。包括一次性核销法、分期摊销法和五年半摊销法。今天,让我们学习低值易耗品报废的会计分录处理

一般来说,大家都认为低值易耗品比较便宜,在2000-10元之间,所以不需要计提折旧,直接申请报废低值易耗品也需要在通常的会计流程中进行核算。目前,主要有一次性核销法、分期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让我们看看每种方法应该如何解释。

低值易耗品的定义


一次性核销法最简单,即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其价格一次性摊销到当期费用(成本)中,同时也可以冲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这个会计项目是“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的摊销。但是,这种方法只适用于价值低、使用寿命短、一次收集不多的物品,因为无法看到和检查相应的记录。

摊销法是将平均值分期摊销成费用。该方法成本负担相对均衡,适用于低值易耗品,具有较高的价值和较长的使用寿命。一般情况下,收到低值易耗品时,实际成本先转入“待摊费用”账户,然后分阶段从“待摊费用”转入“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账户

最后五五摊销法是最常见的一种。这种方法是在收到低值易耗品时摊销一半,在丢弃时摊销一半。这种方法的摊销额在报废时比较大,有误差。报废时,借记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未摊销成本的50%减去剩余材料的价值)和材料(剩余材料的价值),贷记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未摊销成本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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