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记者全,中牟时报,崔鹤林,徐少杰,通讯员胡云峰,文/图
中牟,75岁,无照驾驶电动三轮车,打伤71岁。下车检查受伤者的情况后,他没有采取救援措施,然后驾车离去。近日,中牟交警凭借“天网”迅速做出反应,一网打尽,仅用40个小时就破获了这起肇事逃逸案件。
9年12月14日18: 40左右,一辆红色无照电动三轮车在中牟县万红公路上从西向东快速行驶。当车开到建设路的十字路口时,刚好赶上绿灯,所以车没有减速就快速通过了。谁知道呢,因为黑暗的视线不好刚走到十字路口的东面,突然发现前面有一个行人,三轮车司机刹车不及撞到了行人,并把行人拖了十几米,行人受了伤,摔倒在地上
司机下了车,喊了几次伤者,但没有反应,所以他慌了,自己开车走了。在这种寒冷的天气里,被撞的行人挣扎了一会儿,变得神志清醒,然后慢慢走到路边通知他的家人,当他们到达现场时,家人报了警。接到报告后,中牟县交警大队
199事故中队尽快赶到现场。然而,现场只能听到伤者家属的口头陈述。在茫茫夜色中,事故现场已经一片模糊,只有一丝微弱的血迹。为了尽快查明案情,给受害人一个解释事故现场的警察胡爱民、董瑞杰等人开始对涉案车辆进行密集搜索。根据事故现场的视频监控,可以得出结论,造成事故的车辆是一辆红色无照电动三轮车,车辆经过建设路后向东行驶。结果,事故发生地警方在万红路以东进行了多次视频监控,最终发现红色电动三轮车在大红村以东失踪。根据办案经验,警方的结论是,这辆车应该是附近村庄的车辆。经过调查和采访,
了解到附近村庄有一辆类似视频监控的车辆。事故发生后的第三天早上,事故警察来到嫌疑车辆车主的家中,并会见了嫌疑车辆车主。起初,车主不承认他家有这样一辆车。后来,在许多邻居惊讶的目光中,车主不得不承认这辆车是他们家的。
另外,当警察询问女主人时,一位70岁的老人走上前来,说这辆车是他的,但他不承认这辆车已经开走了。后来他无意中说,“我没有打他,他在碰瓷器。”“至此,案子终于有了眉目
经调查,肇事行人姓名为刘,71岁。他住在中牟县。他白天在郑州工作,晚上乘公共汽车回来。这一天,他刚下车,过马路时出了车祸。这辆电动车的司机姓李,现年75岁,汉族。同一天,李某去郑安接了五名下班的农民工,在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
199事故发生后,李某多次为受伤人员大声呼救,但当他看到无人应答时,吓了一跳,让一些租他车的民工下车后驾车离去。为了隐瞒事情的真相,他在大洪村转了几圈,这就是为什么造成事故的车辆被存放在大洪村东端一个亲戚家的空院子里。中牟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李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并对李某处以罚款和七天行政拘留。考虑到李某已经75岁,行政拘留不予执行。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