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安徽省税务局提醒纳税人和纳税人尽最大努力通过电子税务局和手机应用等网上税务渠道处理涉税事宜
本期税务小湾将教您如何申报车辆购置税、开具完税证明、申报作废以及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功能。
车辆购置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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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单设置
在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的“我想申请纳税/纳税申报和支付/其他申报”模块下增加了“车辆购置税申报”菜单。
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菜单设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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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支付流程
进入功能模块按照路径"我要办理纳税"-"纳税申报与支付"-"其他申报"-"车辆购置税申报"
仔细阅读用户说明后,点击页面底部同意进入汽车购置税申报流程在此下拉选择车辆许可的地点,然后点击“确定”
单击“下一步”进入导入车辆认证的步骤。首先选择国产/进口车辆
进入空白车辆证书导入界面,在此输入车辆证书代码,点击“确认”自动带出车辆信息
核对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空白发票信息导入界面,在此输入发票编码和发票号,点击导入,系统将自动显示核对发票和车辆信息一致后的发票信息
勾选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汽车购置税申报单界面
检查完申报单上的信息后,点击窗口左上角的“计税”按钮,系统将自动计算税款并在申报单上显示计税信息
核对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申报汽车购置税您还可以通过单击其他按钮来保存、导出和打印。
在成功声明后,系统会弹出一个提示框:
点击确定,自动跳转到支付界面。核对申报项目后,点击“网银支付”完成纳税操作
如果点击此处的“下一步”,系统将自动跳转到“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发放(电子版)”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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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措施
(1)以下业务目前不能在电子税务局申报,仍需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
从安徽省以外地区购买的车辆;
车辆无认证电子信息;
.车辆购置税减免税业务(新能源免税和拖车减免税申报除外);
车辆购置税、退税业务;
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更正业务;
地方、市级范围内无税务登记信息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业务
(2)电子税务局暂不支持2019年前开具的发票如果在发票信息导入界面输入的发票编码和编号是在2019年1月1日前发出的,系统会给出错误提示图:
(3)后续进口车辆可向电子税务局申请车辆购置税申报,但目前该功能仍未上线如果点击选择“进口车”,系统会给出错误提示。
(4)首次打开汽车购置税申报单时,除“税率”和“已纳税额”外,其下的纳税信息栏为空白
此时,您必须点击窗口左上角的“计税”按钮,才能在申报单上获得各种计税信息。
如果您直接点击“申报”按钮而不是点击“计税”按钮,系统将给出错误提示图:
(5)目前,在电子税务局成功申报车辆购置税后,只能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纳税,暂时不支持三方协议支付。
汽车购置税申报辅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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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购置税完税证明签发
进入功能模块根据我要办理的[路线办税】-[[凭证发放]-[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电子版)发放]
单击“打开”,将弹出文件下载窗口。设置下载路径后,单击以完成下载操作。
电子税务局提供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是一个PDF文件,下载后可以打开查看或打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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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购置税完税凭证查询
进入功能模块根据路径[[我要查询]-[证明信息查询]-[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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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购置税申报无效
按照“我要运行税-税申报和支付-申报辅助功能-申报信息作废(税)”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设定正确的申报日期起止范围后,从“征收项目”栏的下拉列表中选择“车辆购置税”,如图:
点击“查询”在窗口底部显示申报车辆购置税申报表列表。
选择要作废的车辆购置税申报单,点击操作栏中的“作废”按钮,根据提示完成作废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同其他税种的作废申报单。
注:目前,电子税务局尚未开通车辆购置税申报表的修改和上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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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购置税申报付款查询
进入功能模块按路径"我想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纳税)"设定正确的申报日期起止范围后,从“征收项目”栏的下拉列表中选择“车辆购置税”,如图:
点击“查询”在窗口底部显示申报车辆购置税申报表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