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时,狗伤害人和咬狗也很常见但是狗很可怕,人也会受伤。谁应该赔偿?在北京法院最近对一起宠物伤害案的终审判决中,这只狗的主人因从一只没有拴好皮带的大狗身上摔下来而受伤,被判处近30万元的罚款。记者采访了西城法院的法官,了解到类似的纠纷并不少见。宠物狗不会造成接触伤害,狗的主人必须支付同样的赔偿。年过256岁的朱阿姨带着她的狗出去散步,但当电梯打开时,她冲出了一只没有拴狗绳的边境狗。朱阿姨声称边境狗扑向了她的小狗。她害怕抱小狗,赶紧躲开了。她摔倒了,在撤退的过程中受伤,两个腰椎压缩骨折。狗的主人余女士把狗带走了,他的朋友留在了后面。经过物业公司的调解,朱阿姨和狗的主人于女士与其母亲未能达成协议,不得不提起诉讼。
女方和女方拒绝承认在遛狗时与朱阿姨有过接触,坚决拒绝赔偿不过,朱阿姨提供了电梯的视频。视频显示,当事件发生时,这名妇女和她的朋友带着他们的边境狗进入电梯,没有把狗绑在绳子上。电梯一打开,那只边境狗就跑了出来,余女士和她的朋友们也匆匆忙忙地走出了电梯。过了一会儿,余女士把边境狗拖进了电梯。电梯打开时,有人在走廊里摔倒了。余女士的朋友没有一起进电梯。这一过程与朱阿姨对事件的描述是一致的。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于女士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她遛狗时与朱阿姨没有联系。法院根据现有证据确认了朱阿姨描述的事实过程。经鉴定,朱阿姨的伤情属于9级伤残,仅伤残赔偿金就超过20万元。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本市重点地区,不得饲养大型犬,犬只外出时应拴好链子,犬只应携带犬只登记证,并应避开老人、残疾人和孕妇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系或者圈养,不得将犬只带出家门于女士及其女儿作为大型犬的饲养管理人,违反上述规定,西城法院责令其赔偿朱女士医疗费及伤残赔偿金共计近30万元。第二中央法院最近维持了原判
事实上,朱阿姨在前面的案例中并没有直接被边防犬所伤,而是在躲闪过程中不小心摔倒,也就是非接触性受伤负责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医院近年来已经审理了许多由宠物狗引起的非接触性伤害案件。“大多数公众都知道宠物狗抓人和咬人的直接侵权行为,但对非接触侵权仍有许多误解“
狗吓人,人又受伤了,这是狗凶,还是怪人胆小?
也被狗和陈先生“吓”了一跳在去学校接孩子的路上,陈先生遇到了一个跑向他的大个子宋士全。他吓了一跳,躲闪时摔倒在地上,导致手骨折。他不仅身体受伤,而且还留下了心理阴影。然而,狗的主人李女士声称,事发时,他的狗仍与陈先生有一定距离。陈先生的受伤完全是由于他自己的原因,因此他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审理,结合双方陈述及其他证据,确认陈被李女士的宋士权吓到摔倒的可能性很大。然而,李女士在宋石泉养了一只35厘米以上的大狗,这在该市的重点地区是禁止的。李女士作为禁止养犬的主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自然负有赔偿责任。
以上的这两起非接触性伤害案件中,养狗者被判赔钱。法官说,狗造成的伤害不仅限于咬人、抓人和其他与人体直接接触的行为。狗在陌生人附近吠叫和嗅嗅也可能导致恐慌和对他人的身体和精神伤害。宠物狗的一些非攻击性行为,如大声吠叫和奔跑,可能与受害者没有直接接触,但只要它们与受害者的伤害结果形成因果关系,它们也属于“饲养动物造成他人伤害”的范畴,宠物狗饲养者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了一个现象——养狗人遛狗更容易被其他狗伤害。因为在遛狗的过程中,狗不可避免地会互相咬。为了保护他们的狗不被咬,遛狗的狗主人将承担更多的风险。上一篇文章中朱阿姨的情况就是这样,下面要提到的李女士的情况也是这样。
李女士和何女士在小区花园遛狗。何女士的沙哑突然抓住了李女士的小泰迪熊李女士急忙伸手去抓她的狗,被哈士奇咬了一口。双方都报了警
199警察赶到时发现何女士的哈士奇没有养狗许可证。然后他们联系了相关部门禁止养狗。李女士去医院治疗,接受了狂犬病疫苗等,并花了1300多元的医疗费用。她的小泰迪熊因为粉碎性脊柱骨折在宠物医院花了15000多元。双方对事件的原因有不同的看法。李指责哈士奇太残忍。相反,何女士说泰迪的挑衅导致了“报复”。
中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总之,谁不遵守规则谁就承担责任法官
告诉记者,李女士的泰迪狗个头小,有皮带,符合有关规定。何女士的哈士奇属于一只成年大狗,不允许养在北京的重点管理区。然而,她在遛狗的时候既没有给狗发许可证,也没有带狗链。这显然违反了法律,这是本案的起因。她声称是小泰迪先挑起了这个案子,并且没有拿出任何证据。因此,法院裁定何女士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北京市养犬条例》是本市为规范养犬行为而制定的具体标准,包括养犬程序、要求、带犬时的注意事项等。制定详细规定的原因是为了尽量减少养狗造成的损害。然而,许多宠物狗侵权纠纷是由于饲养者未能严格遵守狗的管理条例而引起的。
法官说,《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法的基本目的是着眼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从而达到规范抚养行为的目的。然而,也有例外。如果被侵权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可以减轻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的责任。事实上,“招募猫来逗狗”时有发生,动物饲养者尤其需要加强他们对证据的意识。256岁+199岁的祁女士把她的宠物狗拴在门上养大,因为她有了一个孩子,老人来帮忙照顾孩子。一天,邻居张先生路过时被齐女士的狗咬了。他立即报警,并要求齐女士赔偿。256岁+199岁的齐女士想知道为什么她的狗会突然咬人,因为它很温顺,从不惹麻烦。警方在检索了事件的监控录像后发现了真相。当张先生第一次经过时,齐女士的狗一动也不动。后来,张先生转身向小狗扔了一个类似可乐罐的东西。他还踢了小狗四次。当小狗第五次被踢时,它扑向张先生的腿,打伤了他。
看过监控录像后,齐女士甚至不同意赔偿。她认为她按照规定合理养狗。由于特殊原因,她把狗放在自己的房子前面,这样不会占用公共空间,也不会打扰邻居的生活。张先生被咬完全是她自己的错。
法官表示,齐女士将宠物狗拴在自己的私人区域,并履行了预防责任。尽管张先生确实被齐女士的宠物狗咬了一口,但他的主动挑衅和多次恶意踢腿已经超出了正常的逗狗范围。张先生知道他有被宠物狗咬的危险,但他还是冒了这个险。损害是他故意造成的。因此,法院认为,动物饲养人祁女士免于承担赔偿责任,张先生自己承担相应的损失。
虽然受害人“雇佣猫狗”给自己和饲养员制造麻烦可以免除责任,但张达法官也明确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问题要求宠物饲养员出示证据,这在现实中不易证明。
“如果宠物狗的主人想证明受害者有过错,他需要提供现场监控录像和目击者证词等证据来证明。但是,如果在事件发生的地方没有安装监控录像,或者如果有一个监控盲点,同时又缺乏证人,案件就无法恢复,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宠物狗饲养者处于不利地位。””法官说法官
建议,养犬人应严格遵守规定,限制自己的行为,熟悉并认真遵守《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要求,到公安机关进行宠物登记,按时进行年度检查,并为宠物犬注射疫苗
被宠物侵害后,受害者应及时保存相关证据立即报警,拨打附近的监控视频,或者用手机拍摄主人的宠物、他的伤势、事故现场等。,确认车主身份信息,修复证据,受伤后及时就医。当遇到流浪动物或非法宠物时,不要故意戏弄或试图远离可能侵犯自身安全的动物。即使受到伤害,也不能以暴力或投毒的方式“报复”,这不仅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还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甚至涉及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