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力资源日常工作中,员工在离职时必须获得离职证明。
员工离职后,他/她将带着证书去下一家公司。下一家公司可以准确、清楚地了解上一家公司员工的相关信息,作为录用的依据之一。如果
不想离开公司,他或她可以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登记失业,并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
从法律上讲,向辞职员工颁发辞职证书是雇主的法律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载明劳动合同的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和在本单位的服务年限。
前者规定出具辞职证明是雇主的法律义务,而后者规定了雇主出具的辞职证明应包含的内容。
那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人力资源部如何撰写标准的离职证明?我做了一个参考样本,让我们先看看。
首先,辞职证书必须包含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内容
上述离职证明参考样本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除法定内容外,还包括辞职原因、辞职性质、任职期间工作表现的基本评价、辞职程序的完成、保密和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等。必须加载
的合法内容,其他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添加。
其次,有必要明确辞职的原因或性质
关于员工辞职的原因和性质,虽然法律法规没有强制规定,但仍有必要将其纳入离职证明,这有助于下一个公司更清楚地了解员工的就业信息。
此外,根据中国失业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不愿终止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失业保险。如何判断员工是否自愿离职,离职原因在离职证明上,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判断的依据之一。
当然,如果一名员工被公司解雇,并且该员工非常担心在离职证明上声明自己被解雇,人力资源部在签发该证明时可能会含糊其辞。
再次建议明确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的签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业限制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已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在离职证明中注明,以便下一个单位能清楚了解这方面的信息,避免由此产生的劳动争议。除了
,作者还有另一个经验与同事分享。对于任何来自我的辞职证明,我将亲自签署我所签署的公司的名称,同时我将在公司名称与签名的交叉处加盖公章。这种做法的主要影响是提高了那些离开公司的人伪造辞职证书的成本。
,当然,这是题外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