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视为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定性行为。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确认。那么,没有营业执照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我应该如何申请?
网友咨询:没有劳动合同,老板没有营业执照能办理工伤手续吗?我能做工伤鉴定和等级鉴定吗?
北京市第一律师(天津)律师事务所陈静律师答:
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无照经营是非法用工,没有用人单位,也不可能认定工伤,直接由劳动部门监督一次性赔偿因此,受伤人员必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要求单位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的组织的职工因事故受伤的,该组织应当对残疾职工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残疾职工在补偿金额上与所在单位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非法用人单位伤亡事故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人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备案的单位,因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或者残疾、死亡的童工
陈静律师分析: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承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负责举证和说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认定工伤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职工所在单位对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拒绝接受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的;(四)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和辅助设备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相关协议或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批准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不接受工伤的情况:
1年。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工伤认定机关未提交足够资料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的,不予受理。
2年。工伤认定申请期限超过期限的,除特殊原因(具体为劳动关系确认、医疗尚未完成等)外,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年。受伤人员或者其家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治疗:
名员工因工负伤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治疗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和医疗费应当全额报销。如果受伤工人需要住院治疗,他/她将按照当地出差食品补贴标准的2/3获得医院食品补贴。如果他/她被批准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治疗,所需的交通和住宿费用应按照企业职工的出差标准报销。
住院期间的工资发放:员工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并接受治疗的,应当执行工伤医疗期间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停发工资,并按月发放工伤津贴。工伤津贴的标准相当于受伤前12个月工人的平均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