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城市一体化和城市群问题时,人们普遍认为邻近城市或城市群内的城市之间有合作发展的机会这也是中国当前区域发展研究的一个重要判断。
,然而,对中国城市的研究不应只着眼于目前的空间状况,还应着眼于城市的利益结构和管理水平之间的关系,看城市之间是否存在合作或协作的可能性。
我曾经参加过一次省级投资会议,会上我提出要加强东西部城市的合作。我想就此问一个问题。城市间的合作到底意味着什么?这是城市公共资源的交换还是财政支持?换言之,所谓的合作在现实中有什么意义
据我个人了解,市场投资的主体不应该是城市,而是企业,而且绝大多数企业不受市政府行为的约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谈论城市合作很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中国的城市是竞争关系
在讨论城市一体化问题时,我明确指出城市是竞争关系,这是一个在等级管理体制下,资源要素通过行政手段向高层次城市集中的过程为什么
说城市有竞争力?因为中国的任何一个城市都是一个具有一定人口规模和地理空间的行政区域。然而,在中国特定的城市区域管理体制下,公共服务的供给被划分为行政区域。这意味着特定的公共服务资源只提供给本行政区域内的户籍居民,具有很强的排他性。这种公共资源供给的排他性不仅存在于城市,也存在于乡村。只有上级政府通过强有力的行政干预,通过拆迁和征收等行为,在一定的补偿条件下,这种封闭的资源才能转化为向市场开放的空间
199个城市的公共资源供给是全方位的例如,城市公务员和机构的部分支出应由市政府提供,包括其公共福利。今后,城镇登记居民的社会保障也将由市政府财政承担。这个城市的教育资源更多地服务于家庭居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供应也应由城市财政承担。一个199城市的质量取决于政府的财政资源。政府的财政资源取决于其吸引外资的能力。哪个城市有很强的吸引外资的能力,决定了哪个城市有发展机会和税收能力。因此,在公共资源独家供给的条件下,市政府的利益最终体现在其吸引外资的能力上。所谓城市间的合作在城市利益面前更具竞争性。因为市场能够提供的投资总量是有限的,竞争企业资源是有限的。一个城市可以在当地生产出优秀的企业,并吸引更多的优秀企业进入。在资源有限的基础上,全国县市以上有2000多种工业园区,都竞相吸引企业进入。当然,各种优惠条件必须给予,这种优惠政策也决定了哪个城市在竞争格局下能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
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的竞争更多的是提供足够的有利条件来吸引优秀的企业进入,而企业进入所带来的财政收入可以为城市地区的注册居民提供更多的福利,改善公共设施的供给条件等。因此,这种城市间的竞争已成为当前体制条件下的常态,具有合理的存在价值。
应该注意的是,在中国,城市之间的竞争不是在平等的条件下进行的。竞争条件的不同取决于以下因素:第一,城市的位置,如它是否位于沿海地区和有方便的港口设施?它是否位于一条主要道路上,包括陆路和水路运输?第二,它是否位于人口稠密的地区?这决定了城市是否具有人口红利优势和消费空间优势第三,它在公共资源供给方面有先天优势吗?这取决于公共服务资源的集中程度和公共服务资源的水平,包括受过教育的人才数量等。第四,是否有独特的资源禀赋?例如,大规模探明的矿产和油气资源,或最具特色的旅游资源等。
不平等竞争的弊端
在中国,城市的主导地位也有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城市水平无论是直辖市、省会城市,还是地级市,等级城市管理体制决定了高水平城市在城市竞争中占据绝对优势。即使没有上述地理条件,高等级城市仍然可以充分利用行政权力和等级优势,调动辖区内的资源,集中在高等级城市的主城区,同时可以在同等级城市拦截上级政府按计划发放的各种有限的优质资源。
因此,在城市竞争中,高等级城市的竞争优势是低等级城市无法比拟的。此外,虽然人口从内地流向沿海等区位条件较好的地区,但人口和要素从低等级城镇流向省以下行政区域的高等级中心城市也是大势所趋。许多人认为中国鼓励小城镇发展的政策是错误的。事实上,在当前的体制条件下,特别是在利益结合的非常紧密的城市发展机制下,处于管理层级底层的小城镇很少得到实际的政策支持由于他们没有自己独立的财务系统,他们很少得到上级下达的各种土地指标,各种规划和管理权都掌握在上级市政府手中,因此他们在竞争中处于最不利的地位。
城市竞争规则使生活在各种高等级城市的决策者能够制定最有利于高等级城市发展的机会和政策各类精英生活在高级城市,通过媒体和权威的话语权影响资源和要素的分配因此,除了特殊的资源禀赋外,在吸引外资和各种投资的优惠政策中,规模最低的小城市显然处于不利的发展地位。
城市的竞争不仅取决于各种有利条件,还取决于城市掌握各种资源的能力。当我们研究中国的企业和城市时,我们不能不考虑城市可以利用其资源优势来降低企业成本。所谓的资源优势是指政府在其管辖范围内调动资源的能力。当一个城市政府能够充分利用其对行政辖区内资源的垄断,调动可用的土地资源、金融资源和公共服务资源,以换取吸引投资的有利条件时,吸引投资的成功概率就远远大于其他城市。
从各种省会城市和较大的地级市,甚至直辖市建设各种新区或通过行政转移将所辖县市改为市辖区,是通过行政手段保证有更多的资源在自己的城市管辖范围内交换企业投资,从而获得财政能力的提高,而受益者自然是城市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家庭居民。
但是,长期以资源交换投资的政策肯定会导致高层次城市政府成本的大幅增加,甚至迫使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出让金来弥补各种成本。与此同时,政府也面临着吸引外资成本增加的问题。成本是巨大的,甚至一些城市都不堪重负。
在城市竞争格局中,我们可以看到要素和资源流向各种高品位城市,使中国的城市规模和数量远远领先于世界。然而,城市公共福利的排他性强化了城市人口管理的封闭性,导致城市包容性的下降。在
的竞争格局下,由于成本较高和包容性较低,城市的活力有所减弱。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有限,城市的竞争也出现了“僧多粥少”的局面随着城市成本的增加,城市也可能出现两极分化。一方面,有能力调动资源的城市可以继续增加投资机会;另一方面,不具备区位优势和行政层级劣势的中小城市将面临新的危机。此外,过度依赖房地产开发来弥补成本的城市也面临着来自债务风险的更大压力。
我们提出的城市群政策实际上面临着一个难题。在一个竞争激烈的城市,资源的分配是不平衡的。如何更好地实现城市集群发展的规模效应?
如果我们不解决城市竞争格局下的利益冲突,不通过更高层次的政策解决因利益而加剧竞争的城市之间的冲突,如果我们要释放其他城市可能拥有的低成本活力,目前显然还存在严重的制度障碍。然而,相关的户籍制度改革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将面临更多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