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92岁,江苏省如皋市人,解放前宗某(已故)的第二任妻子。宗某去世后,其妻宗崔氏(长妻)领取了遗属生活费宗崔氏死后,宗以为可以领取遗属生活费,但当地社会部门认为宗解放前是一个妃子,没有结婚证就拒绝支付。宗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起诉讼
近日,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如皋市江安镇举行公开巡回审理。它认为,在尊重历史和社会习俗的前提下,应该承认事实婚姻关系的形成。在法官的协调下,如皋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办理了章宗家庭遗属生活补助的全部申请手续。
无结婚证不能申领遗属恤金
死者生前是如皋市某乡镇卫生院职工。1947年,他按照农村的习俗娶了一个住在崔氏的女人。1949年以前,宗某娶了章宗为妻,婚后生了一个儿子。
2年7月,013,宗某去世。两个寡妇,章宗和宗,继续住在一起。宗某的子女向当地社会部门提交了《如皋市干部职工遗属补贴申请表》。经审查,宗某的合法妻子住在崔氏,每月领取一定数额的遗属生活津贴。
这年2月,宗崔氏也去世了。作为宗庆后唯一幸存的遗孀,章宗请求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部为自己处理遗属福利,但被一份“结婚证”拒绝了
如皋市人民社会服务局表示,由于章宗的家人不能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他不能按规定申请遗属恤金。
章宗不情愿地将如皋市人民社会服务局告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60多年前发布的一份文件解决了
的难题“仅仅因为没有结婚证,我母亲就不能作为幸存者领取补贴吗?”在法庭上,宗的儿子认为,虽然没有结婚证,但宗与宗某的关系是《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的“两妻”,宗崔氏长子的户口簿上也写明“长母住在崔氏,二母住在张氏”。这些都是父母实际婚姻的证据。
是南通市行政诉讼的集中管辖法院。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受理此案后,积极调查,最终在一所外国大学的资源基地找到了1953年3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局发布的《关于婚姻问题的若干答复》,明确指出:“根据婚姻法,婚姻是一夫一妻制的。”至于婚姻法实施前的重婚和纳妾,那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是否离婚取决于女人的要求。妇女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批准。如果女人没有这样的要求,他们仍然应该被允许保持他们原来的生活关系在一起。“
人民社会服务局在
法院完成了老年人的申请程序,为了减轻92岁的章宗一家的出行负担,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将审理地点设在老年人所在地的江安镇。
法院认为,根据该文件,基于对妇女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当时的法律可以根据客观条件有条件地承认解放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在这种情况下,宗牟与宗崔氏和章宗的婚姻关系是解放前的历史遗留。章宗与宗牟、宗崔氏一直生活在一起。在尊重历史和社会习俗的前提下,应该承认已经形成的事实婚姻关系。
同时,根据南通市劳动局和南通市总工会《关于供养直系亲属范围的函》的规定,职工有两个配偶(在婚姻法之前),只能选择一方列为供养直系亲属,一方死亡后列为供养对象,另一方可以列为供养直系亲属的职工也就是说,宗崔氏死后,宗成为宗的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他应当领取生活补助费。
由法院协调,如皋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在法庭上明确表示,从2019年3月起,章宗家庭可以享受遗属生活补助。同时,工作人员在法庭上处理了章宗家庭生活津贴的所有申请程序。至此,双方最终就此特别行政诉讼达成协议,原告撤诉。
”之前没有为章宗的家庭申请补贴,因为没有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来证明他与宗的法律关系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胡小勇当天出庭表示,法院提交的材料为解决问题提供了依据。因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照规定在法庭上为章宗的家庭办理了补贴的收取手续。
”2018年6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全市一审行政案件,实现了一审行政案件审判区与行政区的完全分离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副院长张志新表示,为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充分发挥案例解释法律的功能,法院要求最大限度地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深入社区的村庄和田野,在行政纠纷发生时举行公开听证会,加强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资料来源:人民法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