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2018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制交通保险”)
根据所有被审计保险公司的强制保险汇总数据,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所有从事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辆2.55亿辆,同比增长9.1%。机动车强制保险总覆盖率为78.0%,比2017年提高2.6个百分点。其中,汽车交通保险覆盖率达到95.0%强制保险保费收入2034亿元。
1992年和2018年,强制保险理赔案件达3177万起,同比增长7.2%。补偿金额1384亿元,同比增长5.1%。自2006年强制交强险制度实施以来,截至2018年底,强制交强险共受理理赔2.5亿起(含354万起提前赔付),累计赔付超过1万亿元。受益于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驾驶意识的不断提高,强制交通保险运行绩效持续提高。2018年,各项经营费用将达到547亿元(其中救助资金25亿元)强制性交通保险综合成本率为97.4%,比2017年下降2.6个百分点。综合支付率为69.8%,比2017年下降4.2个百分点。实现承销利润51亿元,投资收益71亿元,营业利润122亿元推动历年累计经营效益扭亏为盈,累计实现营业利润51亿元。
但是,作为一种具有强烈社会属性的强制保险类型,经过13年的发展,目前的强制保险已经盈利多年,这背离了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强制保险业务“无损益”的初衷,也不再适合当前的社会环境。因此,此前有报道称,监管机构正计划修订强制保险的相关细节。
中国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调查研究,推进强制交通保险制度的完善,进一步提高强制交通保险的保障水平、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促进强制交通保险的优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