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交警组织醉驾调查(数据图)记者杨再瑞摄
车辆增加累计基数更大
许多司机抓住机会抓住更多
醉驾在执行的八年里,广东投资的醉驾数量逐年“上升”
“酒后不开车,酒后不开车”是八年醉驾入狱以来人们观念的最大变化。然而,调查酒后驾驶的数据继续上升:今年上半年,全国调查了90.1万起酒后驾驶案件,其中包括17.7万起酒后驾驶案件;广东调查了64736名酒后驾车者和17569名酒后驾车者,分别上升了22.58%和25.59%。达摩克利斯之剑挂在头顶,惩罚为
。为什么仍然有那么多酒后驾驶行为?
酒后驾车死亡人数下降20%+
今年7月2日,深圳南山区法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今年3月26日凌晨2点左右,醉酒的刘谋青接到妻子电话,说女儿患肾病综合症,急需住院治疗。刘穆青随后叫来一名替补司机,但替补司机说需要30分钟才能到达。倒霉的是,刘牟青把自己逼到了马路上。凌晨2点左右,他驾驶一辆岳B号牌汽车前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被执勤民警抓获。经鉴定,刘谋青血液中检出酒精,含量为101.69毫克/100毫升(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属于酒后驾驶)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他刑事拘留一个月,缓刑六个月,罚款6000元。
这是今年上半年17万多起酒后驾车案件之一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案件90.1万起,其中酒后驾驶案件17.7万起,酒后驾驶致死交通事故1525起,死亡1674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0.7%和20.4%。然而,由酒后驾驶导致的非致命交通事故有7512起,同比增长28.2%,形势依然严峻。
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了解到,自2011年5月1日实施酒后驾驶以来,2011年至2018年8年间,广东查处的酒后驾驶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分别为9094起、10926起、18335起、23697起、31926起、52658起、76790起和115010起截至今年8月2日,全省共查处酒后驾车79595人。
199公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我们已经加强了对酒后驾车的控制。酒后驾驶已经被处罚八年多了。酒后驾车的数量应该越来越少,以符合“常识”。为什么会有一路上涨的现象?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表示,醉驾案件的查处数量与实施醉驾入刑没有必然联系。酒后驾车人数逐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断加大查处酒后驾车的力度。全国各地的交通警察已经将调查酒后驾车的执法规范化。在重要的时间点,如节假日,他们也在打击非法行为,如酒后驾车的高压。
今年以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统一部署,要求全省各地对酒后驾驶实行零容忍和严厉打击。各地要全面排查治理城市和高速公路,全面排查治理汽车和大车,全面排查治理新老司机。“由于采取了整治行动,严重酒后驾驶的比例有所下降,非法驾驶的高发趋势有所缓解。”被调查的
199名酒后驾车者的数量也与广东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密切相关。据统计,截至2018年10月,广东省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990万辆,驾驶员达到3694万人,占全国的1/10,居全国首位。2018年,广东还首次查处了10万多起酒后驾车案件。“许多人知道他们酒后不能开车,但认为秘密开车的可能性不会被检查或被检查的可能性很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许兰亭律师说,中国频繁的酒后驾车也与一些公民不够守法和有幸运心理有关。
今年5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东莞市公民郑慕彪因危险驾驶,于15日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7300元。在法庭上,郑慕彪说,因为时间还早,离家只有一公里,所以他是带着幸运的心情开车上路的。
今年3月4日0时51分,覃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华融路驾驶一辆没有牌照的普通摩托车时被值班民警抓获。他因危险驾驶于5日被判拘留一个月,罚款1000元。
控制醉酒驾驶长效机制
醉酒驾驶处罚是指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是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危险驾驶罪”在八年多的酒后驾驶后,酒后驾驶的数量仍处于高位。这是否意味着酒后驾驶的效果“不好”?
“全国查处的酒后驾车绝对数量仍然很高。就连广东查处的酒后驾车案件数量也在上升。我认为我们不能简单地孤立地看一两年的绝对数据,但我们应该看过去八年的总体趋势以及实施酒后驾驶前后的比较。中国刑法学会副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彭新林告诉记者,酒后驾驶的社会影响可以体现在以下三个指标上:第一,由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特别是严重交通事故的总数正在下降;第二,公民自觉守法的意识普遍增强。“不酒后驾车、不酒后驾车”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社会也形成了自觉抵制酒后驾车的风尚。第三,在酒后驾驶受到惩罚后,一种新的驾驶形式出现了。“酒后驾驶行为已经从整体上得到遏制。很难断定仅仅因为司机人数众多,刑法的作用就没有发挥出来。“
”彭新林认为,公安部门查处酒后驾驶的绝对数量非常大,这与酒后驾驶控制力度和覆盖面的加大、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的增加、酒后驾驶控制长效机制的不完善有关。
“当然,刑法是适度的,它的威慑作用是有限的。”正如刑法对故意杀人实施严厉制裁,但仍然不能防止故意杀人的发生一样,酒后驾车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单纯完全依靠刑法来解决是不现实的,必须全面解决。例如,酒后驾车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体系,实行联合制裁等。”彭新林说道记者刘冬·伊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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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羊网